关于加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卫生计生委
时间:各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各直属学校: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急性病毒性眼病,主要表现为结膜发红,亦称“红眼病”。近期,省内外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明显上升,我市部分地区也出现了局部流行态势,全市报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发生在学校。为有效预防控制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控工作的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本地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的管理,掌握辖区内重点疫情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指导学校、幼托机构等集体单位做好防控工作。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筛查疑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人,减少误诊和漏诊,一旦发现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同时做好相关消毒工作,预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三、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加强晨检制度,发现疑似病人要告知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相关隔离消毒工作。一旦发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聚集病例,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学校和幼托机构要对其工作人员加强相关防治知识的培训,杜绝学生和幼托儿童带病上学、共用毛巾和脸盆等生活用品及共用眼药水进行预防等行为,以免交叉污染造成疫情传播。
四、加强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游泳池、洗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水质和公共浴具消毒,防止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传播。
五、加强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疫情发生后,要在疫点、疫区开展深入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并协助发生疫情的学校等单位做好卫生处置工作,严防疫情传播蔓延。
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各地卫生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要重点宣传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传播方式和预防方法,提醒公众注意眼部卫生,倡导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宁波市卫生局 宁波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