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来源:宁波市卫生计生委
时间: 为缓解群众“就医难”,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近几年来,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家医院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增设开放床位。各医院通过内部挖潜,想方设法增设床位,截至今年9月底,20家医院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增设了460张床位; 二是提高床位使用率。2007年1—9月20家医院床位使用率平均达到100.56%,比上年同期又提高了3.84个百分点,按20家医院床位总数11050张计算,相当于增加了一家424张床位规模的医院;三是缩短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2007年1—9月,20家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为11.82天,比上年同期减少了0.46天,如按20家医院出院总数24.48万人计算,相当于增加了一家411张床位规模的医院;四是创建无节假日医院,个别医院增设午间、夜间普通门诊;五是对药品和耗材实施了集中招标,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包括非招标采购药品)的价格统一实行顺价作加,进一步降低了药品和耗材价格;六是统一实施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范了医疗服务项目,降低了大型医疗仪器检查、化验等项目的收费价格;七是将医院的每门诊人次费用(药费)、每住院床日费用(药费)、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等指标纳入对医院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执行情况与单位职工收入挂钩;八是为提高了医院医疗收费管理和收费人员的责任意识,使患者拥有更多的收费知情权,制订实施门诊药费清单制、住院病人一日费用清单制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九是实行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相互认定制度。制定下发了宁波市医疗机构部分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相互认定若干规定,包括放射类的CT片、MRI片;特检类的心电图、脑电图;检验类的血常规、尿常规等项目,使患者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了病人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