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卫发〔2007〕60号关于同意设置慈溪市急救站的批复
来源:宁波市卫生计生委
时间:你局《关于要求设置慈溪市“120”急救中心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市依托慈溪市人民医院设置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机构名称为慈溪市急救站,第二名称为宁波市急救中心慈溪分中心,开通“120”专线急救指挥系统。其科室设置、急救车辆和人员配备及设备、设施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希你局按卫生部《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及《浙江省院前急救医疗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指导该机构建设,筹建完成后,由我局进行执业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你局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来源:宁波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