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级医疗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确定浙江省中医院等为浙江省中医“名院”项目建设单位(第一批)的通知》(浙卫发〔2007〕185号)和《关于确定浙江省中医“名科”项目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浙卫发〔2007〕199号),我市3家中医医院被确定为浙江省中医“名院”项目建设单位,中医肿瘤学等10个学科(专科、示范中医科)被确定为浙江省中医“名科”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现对中医“名院、名科”项目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医“名院”项目建设单位和中医“名科”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和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倾斜和优惠。
二、各“名院”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医“名院”项目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制定名院建设总体规划,内容包括三年总体目标和年度推进计划,重点是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条件改善等。要本着勤俭办院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切实保证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名科”建设项目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医“名科”项目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制定名科建设规划,内容包括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重点是学科发展方向、人才结构优化、科研能力提升、临床特色与优势发挥等。要按照中医“名科”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责任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建设任务,并督促各项目承担部门、科室的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四、名院、名科建设规划于9月30日前报我局。每年12月31日前,各“名院”项目建设单位和各“名科”建设项目应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我局书面报告建设进展情况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并同时上报省卫生厅。我局将对各名院、名科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浙江省中医“名院”项目建设单位(第一批)
2.浙江省中医“名科”建设项目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浙江省中医“名院”项目建设单位(第一批)
宁波市中医院
奉化市中医院
象山县中医院
附件2:
浙江省中医“名科”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 位 | 项目负责人 | 类别 |
1 | 中医肿瘤学 | 宁波市中医院 | 山广志 | 重点学科 |
2 | 男性病 | 宁波市中医院 | 崔 云 | 重点专科 |
3 | 针灸推拿 | 宁波市中医院 | 张 奕 | 重点专科 |
4 | 糖尿病 | 宁波市中医院 | 王 晖 | 重点专科 |
5 | 肝胆病 | 慈溪市中医院 | 袁建芬 | 重点专科 |
6 | 胃病 | 余姚市中医院 | 马伟明 | 重点专科 |
7 | 骨伤科 | 余姚市中医院 | 李象钧 | 重点专科 |
8 | 中风病 | 奉化市中医院 | 叶时龙 | 重点专科 |
9 | 心血管科 | 象山县中医院 | 李雅琴 | 重点专科 |
10 | 中医科 | 宁波市第一医院 | 杜 曦 | 示范中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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