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护理专业本科毕业欲晋升护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补充通知
来源:宁波市卫生计生委
时间:为维护职称政策的严肃性和一致性,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不能通过评审、认定的方式取得。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上述规定,2008年护理专业本科毕业且参加200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护理(士)级资格后,欲晋升护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必须参加200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师考试。目前,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7日,有关要求请查看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宁波市卫生局www.nbws.gov.cn。
咨询电话:87295659 丁老师 叶老师
宁波市卫生局政治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