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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爱国卫生简报
2008年第十三期
来源:市爱卫办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12-09 20: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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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期
     2008年12月8日
     
     
    工作交流 

       我市召开户外电子环保灭蚊器科技论证会
                  ——市爱卫办要求在全市进一步推广海曙做法

    11月13日下午,宁波市“户外电子环保灭蚊器”科技论证会在海曙区召开。市爱卫会副主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干爱玲,市六区分管局长,各县(市)、区爱卫办负责人及省、市相关专家约40人参加。会议由市爱卫办副主任孙峰主持。
     随着宁波经济的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民众对环境卫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近几年海曙区在加大力度推进各项爱国卫生工作,有效开展药物消杀病媒生物的同时,在全市率先利用新型的户外电子环保灭蚊器进行物理灭蚊。2007年下半年起,海曙区爱卫办陆续在区内183个小区安装了400只户外电子环保灭蚊器,于2008年4月起正式尝试药物消杀与物理消杀相结合的小区灭蚊新方法。为了准确得知户外电子灭蚊器的使用效果,海曙区爱卫办委托区疾控中心在7、8、9月份蚊高发期对全区不同地点的成蚊密度进行定点、定时监测,再与2007年未使用户外电子灭蚊器时的监测数据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在被监测的各个区域,今年的成蚊密度比去年同期明显降低了许多,降低幅度大的高达50%,小的也有20%多。在会上,海曙区城管局副局长、区爱卫办主任傅丹和月湖、江厦街道社区代表分别介绍了“户外电子环保灭蚊器”的实际应用效果。
    会上,来自省爱卫办、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宁波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对“户外电子环保灭蚊器”进行了科技论证和效果评价,对户外灭蚊器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有待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市爱卫会副主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干爱玲肯定了户外电子环保灭蚊器具有的环保性、安全性、公益性、美观性等优点,指出户外电子环保灭蚊器使我市灭蚊手段由药物灭蚊拓展到物理环保灭蚊、由室内转向室外,突破了传统灭蚊概念,开辟了灭蚊的新思路。她指出,海曙区爱卫办免费为居民小区安装户外电子环保灭蚊器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普遍认可,积累了较多工作经验,值得各区爱卫办学习与借鉴。她要求下一步各区爱卫办要将推广工作做好,做实,使更多的居民从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中体会到政府“买单”的实惠。
     
      省爱卫会命名奉化市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

    近日,省爱卫会发文命名奉化市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除四害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是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0个必备条件之一。今年以来,奉化市积极开展创省级灭蚊灭蝇先进城区活动,奉化市爱卫办会同市创卫办在年初就下发了《奉化市创省级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工作方案》,成立了创建领导组织和工作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并按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细化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任务,统一行动步骤,把除四害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开展药物杀灭。在奉化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属各有关部门齐心配合下,在锦屏和岳林辖区范围内各企事业、社区和村委共同努力下,于10月下旬顺利通过了省爱卫会的灭蚊灭蝇先进城区达标考核鉴定。考核组认为该市在创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的全过程中,充分体现政府领导重视、协调有力,基层到位、方法有序、用药科学、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各项指标符合全国爱卫会的标准。
     
     
     
     
     

     抄送:省爱卫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市爱卫会正、副主任、委员部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爱卫办,市属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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