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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整改落实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卫生局党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04-09 10: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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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卫党委〔2008〕16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局党委研究制定的《整改落实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工作责任分解》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

                               中共宁波市卫生局委员会

                                 2008年4月9日

    整改落实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工作责任分解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现医疗卫生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卫生工作全局,按照市政府“三年明显改观、五年基本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和“卫生强市”的目标,统筹医疗与公共卫生、硬件与内涵建设、科研与学科人才、专科与综合医院等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领导:何一天。责任部门:办公室)
        2.贯彻落实市党代会提出的卫生强市的战略任务,抓紧制订我市卫生强市实施意见和卫生强乡(镇、街道)实施意见和考核标准,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强市建设,争取在省内第一批跨入卫生强市行列。(责任领导:王仁元。责任部门:办公室)
      3.深入实施《宁波市第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07—2010年)》,健全体系,完善功能,加强公共卫生网底建设,加快基层防保人员培养培训,配齐配好人员队伍。疾控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责任领导:干爱玲。责任部门:疾病控制处)
      4.统筹城乡区域间社区卫生服务协调发展、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尽快启动实施新一轮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内涵建设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力争规划内标准化建设完成率在70%以上。实现镇(乡)、村的人员、业务、药品、信息等一体化管理,管理率不低于70%。(责任领导:邹鸣飞。责任部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5. 大力实施中医“三名三进”工程。重点加强10个省级中医“名科”建设项目和7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含扶植)的管理,筹建宁波市名中医馆(暂名),加快推进名医培养。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作,抓紧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针推(骨伤)科及中药房,在村卫生室设立中药(中成药)专柜,逐步规范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和中医药人员配备。(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医政与中医处)
      6.加快推进市妇儿医院扩建工程建设,在全市有条件的大医院内增设儿科、产科,研究制定相关专业人员引进和设施设备、技术准入的有关倾斜政策,着力缓解市区儿科、产科就医难问题。加快对传染病医院和传染病房(病区)的改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传染病医院的收治能力。(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医政与中医处、规划财务处)
      7.组织力量,对市保黎医院建设现状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争取在年内明确保黎医院的发展方向。(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医政与中医处、政治处)
    二、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8.认真落实2007年市政府《关于完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市级医院使用廉价药物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切实抓好公立医院廉价药物合理使用,争取今年市级医院使用廉价药物金额占全部药物使用金额的比例达到35%以上,切实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责任领导:王仁元。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处)
      9.继续实施宁波市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推出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推广门诊通用就诊卡,对困难群体减免医疗收费,探索取消门诊挂号、简化就医流程等一系列利民惠民新措施。进一步完善县及县以上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体系,加大对医疗收费的监管力度,防止乱收费、错收费行为的发生。(责任领导:王仁元。责任部门:医政与中医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
      10.贯彻落实《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完善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新机制。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纠纷防范与纠纷处置的两个预案,加强对执行医疗纠纷报告、违规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督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医患纠纷。(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医政与中医处)
      11.深入开展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年确保约140人次城市医生到26家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相对薄弱的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较好的医疗服务,并带动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提高我市部分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医政与中医处)
      三、加强行业监管,积极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12.探索建立适合宁波实际、操作便捷、效果明显的市、县(市、区)两级医院管理监测评估长效机制,加强临床医疗质量控制。健全以内、外、妇、儿、骨科为主的临床医疗质量督导专家库,加大对各医院的医疗质量督导和处置追究力度。(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医政与中医处)
      13.采取量化分级监管的形式,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指导并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督检查,严厉纠正和查处违规违法执业行为,引导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民营医疗机构诚信记录向社会公开制度,逐步规范医疗市场。(责任领导:张乐鸣、干爱玲。责任部门:医政与中医处、卫生监督处)
      14.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卫生监督分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大对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卫生执法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违法出租、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行为。强化食品卫生监督职能,严格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职业卫生工作。(责任领导:干爱玲。责任部门:卫生监督处)
      四、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加快推进医学科研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5.推进我市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引导现有的市级重点学科与国内外一流学科对接,开展长期合作,建立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平台。加强科学研究和学科梯队建设,合理配置学科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学科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宁波特色的医疗服务重点品牌。(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医政与中医处、政治处)
        16.制定《宁波市医学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提高总体科研项目完成率。完善科研激励与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院级、科级学术讲座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现有5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继续改进实验室管理机制,并与宁波大学医学院新建成的现代化动物实验中心加强合作,努力打造强有力的科研平台。(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医政与中医处)
      17.研究制订并实施新一轮宁波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卫生行政管理人才、高层次卫技人才、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适宜人才等三类人才的培养。(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政治处、妇社处)
      18.研究出台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优惠政策,加大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推进宁波市医疗卫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卫生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政治处、医政与中医处、规划财务处)
      19.开展各类护理人才培训和对外学习交流,加快护理人才培养。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总量,实现护士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解决临床一线护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医政与中医处、政治处)
      2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今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招聘程序和方法。抓好《劳动合同法》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的贯彻执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探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鼓励事业单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政治处)
    五、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21.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使领导班子成员提高科学发展、创业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促进卫生改革发展方面做出更好的成绩。(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政治处)
      22.局党委要经常分析研究直属单位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机关处室按照业务对口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帮助解决基层的一些实际问题。(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政治处)
      23.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总体规划,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研究制定直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指导意见,加强对基层干部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政治处)
      24.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对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系统、长远规划,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选拔、培训、锻炼长效制度。实施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扩大人数,调整队伍,优化结构,加大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同时,继续实行卫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制度。(责任领导:张乐鸣。责任部门:政治处)
      25.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行业纪律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制订贯彻落实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廉情预警机制建设。落实“三重一大”保廉制度,加强对卫生基建工程重点环节的监管。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质量安全、廉洁行医和优质服务意识,实现服务理念、服务模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完善制度建设,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建立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责任领导:胡建华。责任部门:驻局监察室)
      26.以创第六轮市级文明机关为契机,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努力为基层提供服务。(责任领导:胡建华。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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