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宁波市卫生计生委
时间: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推出6个研究生岗位和1个眼科专业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 |
招聘范围 |
基本条件 |
耳鼻 喉科 |
1 |
耳鼻喉科硕研究生以上 |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型2008年应届生,如是历届的必须是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者 |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乐于从事本职业。 |
神经 内科 |
1 |
神经内科硕士研究生以上 | ||
监护 病区 |
1 |
重症监护或其他内科硕士研究生以上 | ||
妇产科 |
1 |
妇产科学硕士研究生以上 | ||
病理科 |
1 |
病理学硕士研究生以上 | ||
血液学 |
1 |
血液学硕士研究生以上 | ||
眼科 |
1 |
眼科大专及以上 |
历届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乐于从事本职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三级甲等医院眼科工作三年以上。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第一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4-87304032 66000469
联系人:严国珠
3、报名方法:填写《宁波市第一医院招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成绩单、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面试
1、面试科目:口语表达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宁波市第一医院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面试后次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被录用者,报市卫生局、人事局核准后,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签约鉴证(调动)手续。
附件:宁波市第一医院招聘报名表市一院.doc
宁波市第一医院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