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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基本制度之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来源:宁波市卫生局党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08-15 15:5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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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不仅要教育管理好党员,而且要不断发展新党员。按照十六大和新党章的要求,今后发展新党员工作,要在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特别是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把新的社会阶层中具备共产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我们党内来,符合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有利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基层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在发展党员时,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作为衡量标准。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稳妥进行,不能一哄而起,也不能降格以求,而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发展新党员,既是党的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党不断增强自身活力的需要。发展党员的工作,除了特殊情况,上面各级党组织可以直接吸收党员外,一般都是由基层党支部来做。因此,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1.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教育好人党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既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也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此,党支部一定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制度。这项制度有以下几个要点: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建立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党支部要在社会各阶层申请入党的同志中,选拔那些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由入党积极分子到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不是自发的发展过程,它需要有一个对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培养和教育的过程。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关键。因此,必须认真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通常有这样几种做法:一是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以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引导他们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断提高;二是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的活动,对他们经常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起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在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应在一年以上。
     
        2.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
        发展新党员,准确地说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细则规定的程序办。
        (1)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要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首先,由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可否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其次,党支部分别征求党小组和广大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再次, 在全体党员中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入发展对象”和“不同意列入发展对象”的测评。最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如果大会讨论通过,就可列入发展对象。
        (2)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人需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①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②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③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他进行帮助教育。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组织同意。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对其进行对党要忠诚老实的教育。
        (3)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会前的准备。党支部在大会召开前必须做的准备工作有:①广泛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②党小组开会提出意见;③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④召开支委会,形成支委会审查意见;⑤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发出会议通知。
        到会人数的要求。支部党员都应参加。如确有重要事不能参加,可以请假,但请假者不得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总数的一半。如果超过,会议就应改期举行。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已超过一半,但申请人及其介绍人不能参加,会议也应改期举行。
        会议的程序。主要程序有:①支部书记宣布开会,报告到会人数,提出会议议题和要求;②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③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态度;④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⑤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举行讨论;⑥申请者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态度,对讨论中提出的问题作说明;⑥会议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⑧党支部书记总结。
        (4)上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之后,支委会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及时上报组织审批。
     
        3.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重要途径。党支部应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1)组织好人党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一方面是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党员对党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政治责任,表示对党的忠诚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入党宣誓表现入党的庄严性和严肃性。它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
        (2)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对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考察由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负责。主要应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培养联系人要继续了解预备党员各个方面的表现,并填写考察记录;定期向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情况,并帮助预备党员克服自身存在的不足,促使其严格要求自己,符合党员标准。二是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小组或党支部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其提出严格的要求。三是党小组或党支部每季度要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要将考察的情况作为预备期满能否转正的依据,并要同预备党员本人见面。
        (3)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是把住“入口关”最后一个环节。党支部必须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与接收预备党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不得草率从事。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有:①必须及时讨论和审批。即使预备期满而条件仍欠缺的同志,也不能用拖延讨论的办法来代替延长预备期。②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预备期满符合党员标准的,要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以便进一步教育和考察;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③必须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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