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党建
市卫生监督所试行党员教育管理积分制考核
来源:市卫生监督所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09-08 11:22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先锋意识,认真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义务,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日前,宁波市卫生监督所决定推行党员教育管理积分制考核办法,量化党员工作目标、任务,延伸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管理。
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新《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把每个党员在理论学习、发挥作用、执行制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表现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形成基础分值,并把党员参加科研攻关,撰写、发表论文、信息,投身抗灾抢险等内容,设定为附加分。同时,明确了奖惩事项,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存在违法乱纪者,实行“一票否决”。把考核情况作为年度党内双评工作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考核工作以一个年度为一个考评周期,由所党总支总负责,各党支部具体负责,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积分考核表》,由党员本人做好日常各项内容的记录及自评,支委会在月底对党员积分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每季度汇总一次,以通报会或公示栏的形式进行公布。每年度组织进行一次评议,对年度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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