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华慈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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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B超(兼心电图)医生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学历和专  业

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范围

面试

比例

体 检

B超(兼心电图)

2

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心电、超声专业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有二级医院或有一定规模社区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CDFI及心电图上岗证;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

宁波大市户籍

1:2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6——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华慈医院办公室(宁波市永丰路216号华慈医院三楼办公室),章琪,87680581

3.报名方法:填写《宁波市华慈医院招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程序按照《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做好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意见》(甬卫发〔2008〕25号)规定执行。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包括实践操作>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录取)。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将安排在综合性三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的程序、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被录用者,报市卫生局、人事局核准后,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附件:宁波市华慈医院招聘报名表报名.doc

 

                  宁波市华慈医院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