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50名

来源:宁波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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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市今年继续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招生人数50名,安排在浙江省理工科第三批提前录取,宁波大学承担宁波地区大专层次临床医学专业社区医生培养任务,全日制学习时间三年。

  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学生参加全省统一高考,符合理工科第三批招生条件且有意向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考生,按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第三批提前志愿。在填报志愿结束后三天内,根据反馈名单从高分到低分,当地卫生局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具体签协日期以当地卫生局公布为准),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并严格履行。签订协议时考生携带打印好的志愿表、户籍资料、体检反馈单复印件等,签订协议情况对外公开;招生学校于填报志愿结束后五天内,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时,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已签订协议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宁波大学择优录取。录取后,学生与当地卫生局签订的协议正式生效,未被录取考生签订的协议无效。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每人2万元标准由委托定向培养用人地财政承担,在校期间暂给予部分补助,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剩余部分,具体按签订协议执行。定向培养生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各地卫生局统一调配到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限内享受农村社区同类人员薪酬待遇,所在工作单位予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去年我市有14名学生被录取为定向培养生,目前正在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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