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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总结
来源:宁波市卫生计生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2-28 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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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落实之年,也是全市“十二五”规划的启动之年。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破难题、务求实效,全面实现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目标的完成落实,各项卫生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广大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借此机会,我向各位领导、嘉宾和各界代表通报一下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情况。
      一、三项重大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
      (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紧扣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宁波市卫生系统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要点》,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深入开展了“发展强、党建强”“双强争优”活动,大力表彰了一大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广泛开展了“送医药、送健康、送温暖”行动活动,全面推行了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广大医务工作者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通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争做岗位先锋、服务标兵、窗口明星等,让群众直接看到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变化。卫生部6次、省“之江先锋网”17次、卫生厅19次、市委创先办4次报道我局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在甬召开,我局作典型发言。市“两报两台”两次集中采访,并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作为市直部门唯一代表作典型发言。有4例先进事例被选为宁波市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月度之星,其中有3例被推荐参加省里闪光言行月度之星评选。
      (二)“三思三创”活动初见成效。围绕“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线,制定了《市卫生系统“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四个专题的实施方案。分类制定和建立局机关、医疗单位和卫生单位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以香港和上海、北京等地的医疗卫生为标杆,着力抓好医疗单位医疗环境、医疗流程、医疗质量、医疗水平、服务态度、工作效率、费用控制、临床路径与电子病历等八大关键环节的提高和卫生单位的服务环境、服务能力、应急能力、队伍建设、信息管理、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建设,在落实医改任务、优化服务环境、破解发展难题和创新体制机制上都有了新的突破。
      (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开展。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以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全体党员干部为主体,建立目标管理、述学评学、考核表彰、专题研讨四项学习制度,加强学习论坛、网络资源、专题专栏、简报手机等四类学习阵地建设,通过开展“三会一课”、领导干部上党课、好书共读、结对共学等四项主要学习活动,形成了以局党委为龙头、单位党组织为骨干、基层党支部(小组)为基础、党员为主体的“四级联学”机制。通过群众性的读书演讲、征文比赛和理论研讨等各种学习活动开展,不断深化理论学习,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在卫生系统的贯彻落实,受到了市委宣传部的充分肯定,入围了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
      二、年度医改五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一)新农合制度建设日益完善
      全市新农合参合311.6万人,参合率97.6%。人均筹资396元(不含健康体检人均15元),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8%,其中各级财政人均补助281元,个人缴费人均115元,分别比上年提高31.5元和20元。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截至10月底,全市政策内住院次均补偿3719元,统筹区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65.84%,政策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35.16%。全面实施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救治试点,通过新农合提高报销水平,农村参合儿童上述疾病实际发生费用可得到70%的报销。截至10月底,已有56人次享受此政策优惠。有效缓解了参合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出台《关于贯彻省卫生厅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25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将儿童孤独症等列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今年全市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开通率100%,方便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结报,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促进全市新农合工作不断深入与完善。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平稳实施
      一是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已于去年10月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已有148家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69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基层配备使用政策,在国家307种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按规定配备了省增补的150种药品和县级增补的100种药品。从各地调研的情况看,在今年新增了50种药品之后,群众普遍反映的药品短缺的现象大大减少,目前的药品数量已可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基本需求。
      二是基层群众看病负担有所减轻。今年1至10月,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为2635.04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231.20万人次,同比增长率为9.62%;门急诊药费收入为13.89亿元,同比降低率7.15%;门急诊均次药费为52.73 元,比上年减少9.52元,降低15.29%。住院53.19万床日,比上年减少6.7万床日,降低率为12.24%;每住院床日药费为154.32元,比上年减少43.85元,降低率22.13%。
      三是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已完成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总体平稳,尤其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及时到位,有效配合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进程,对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实施对基层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定并印发了《宁波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和《宁波市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同时还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宁波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细则(2011版)》和《宁波市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2011版)》,各地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机构内部考核细则,并与财政补助和个人收入水平相挂钩。
      (三)基层医疗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更加完善。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48家,平均每3.88万社区居民拥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服务站1191家,村卫生室1806家,平均每0.48万社区居民拥有一家服务站,基本实现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基本形成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今年,我市确定了10家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改、扩)建项目,其中宁海和象山各2家,余姚、奉化、鄞州、江东、镇海和北仑各1家,项目建设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是基层机构数字化建设全面启动。今年4月,下发了《宁波市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宁波市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评估细则》,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数字化建设进行全面指导和规范。通过组织保障、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应用评价及信息安全五大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信息系统、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和社区卫生行政管理四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网络横向整合和纵向拓展。今年全市共有2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确定为首批宁波市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现正在积极按标准创建之中。
      三是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印发了《宁波市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到2015年,实现每万服务人口拥有全科医生3名以上,70%以上的规划布局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执业(助理)医师,能够满足“小病在基层”的人力支撑要求。按照省统一部署,安排3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继续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培养专科层次学生50名,现正在按招录程序进行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工作,上半年开展全科医师岗位培训593人,社区护士岗位培训468人,医技岗位培训189人,乡村医生注册培训2304人;举办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250余人次;社区医生、社区护士继续教育培训班各1期,培训学员200余名。按照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全市申报了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21家,社区实践基地23家。
      四是积极推进城乡卫生资源统筹配置。余姚等4地建立起以县级医院为依托独立设置成立的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实现了标本采集、质量控制和检验报告的统一发送;鄞州等5地建立起以远程PACS网络系统为纽带,成立区域内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间的影像资源共享和远程影像会诊;镇海等3地建立起区域内消毒供应中心,实行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消毒和供应。
      五是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在所有基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和实施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全市社区责任医生服务覆盖率达100%。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全市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基本上保持在60%左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医院的门诊就医压力。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一是深化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10月底,全市已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479.20万份,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达到63.01%。其中,妇女、儿童、老人、高血压、糖尿病、残疾人等6类重点人群电子规范化建档率达80%以上。全面提升重点疾病管理。目前,全市高血压管理人数为49.49万人,糖尿病管理人数为9.98万人,均超额完成了省定医改目标任务;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人发现率分别为7.99%、2.22%、5.7‰,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90.79%、88.27%、94.05%。
      二是认真执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政策,着力提升项目工作质量。2011年度,全市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32598 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33942人,超额完成了本年度医改两癌检查各2万人目标任务;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服用人数  29712人,超额完成了本年度19508人的医改目标任务;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数18642 人,超额完成本年度15532人的医改目标任务,住院分娩率达到100%。目前,全市婚登人数44560人,婚检人数37560人,婚检率84.29%。
      (五)公立医院改革措施逐步出台
      一是改革指导意见印发实施。2011年7月,《宁波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经市卫生局、发改、财政等五部门反复研究商量,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指导意见》确定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区域卫生规划、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优先发展建设县级医院、加快数字化医院建设、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等八个方面。《指导意见》确定宁波市第二医院和余姚市人民医院作为宁波市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要求各县(市)、区选择一家县级医院开展县级医院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
      二是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全面运行。2010年底,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正式成立。中心由市级医疗机构病理科整合而成,是全国首个区域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体现了病理专业的规模化、数字化、专业化发展。按照公共卫生服务外包的理念,我们引进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市肿瘤医院病理科的专家、技术和管理经验,由上海肿瘤医院负责中心的运行管理,并承担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任务。中心同时对区域内外的医疗机构实行病理业务外包服务,实现优质资源全城共享并辐射到周边地区。中心于今年6月份开始试运行,7月底市李惠利医院、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市妇儿医院、宁大附院等6家市属三级医院病理科成建制整体迁入中心,统一运作。上海肿瘤医院派出了业务副院长和病理科专家等主要骨干力量,分别担任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并已全面接管。中心目前已初具规模,运行顺利。中心对病理标本取材、检验等实行24小时流水作业,各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组织病理出报告时间平均4.72天;内镜小标本等出报告时间平均2.45天;冰冻快切出报告时间30分钟内。
       三是“三好一满意”活动取得初步效果。市卫生局根据公立医院改革和卫生部“三好一满意”的要求,制订了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措施,分医院环境、医疗流程、医疗质量、医疗水平、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医药费用控制与实行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8个大项42个小项。通过半年多来的实践,各医院通过创新、挖潜、提效等手段,活动内涵不断深化,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初步达到了“一年初见成效”的目标。比如,为解决门诊分科诊疗的弊端,进一步方便患者就诊,目前已有市李惠利医院等5家医院开设了16个多科联合门诊。比如,为缓解“挂号难”,各医院采用网上预约、诊间预约、电话预约、自助服务机预约和一站式服务台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缓解“挂号难”。检查、检验结果和处方等诊疗信息网上查询。宁波市医疗专家网上预约挂号平台自去年9月20日推出以来,受到了市民的欢迎,日均预约挂号量从初期的200余人次上升到目前4000余人次左右。比如,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各医院严格控制廉价药物使用比例,继续推行同级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结果互认制。通过实施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等措施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生在诊疗中的随意性,缩短住院时间。根据卫生部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各医院及时调整用药目录,将抗菌药物品种从原来的80种控制在50种(二级医院35种)以内,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加强考核,引导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保证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医院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发合理用药系统,加强医生用药权限管理,通过灵活的设置把药品的使用风险和管理风险降到了最低。今年前三季度,市李惠利医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宁大附院四家综合性医院门诊、住院均次药费明显降低,出院病人平均住院天数明显减少。
      四是智慧健康体系建设全力推进。9月初,举办2011年智慧宁波建设智慧健康高层论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以来,市卫生局加快推进宁波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和县(市)、区数据中心建设。4月,市卫生局与华为公司一起,对市和各县(市)、区的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全面了解现有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市卫生局和华为公司一起制定了市和县(市)、区数据中心建设方案。8月13日,市卫生局邀请有关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了评审。目前,市卫生局和华为公司正在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完善,并着手进行项目立项工作。
      五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今年,编制实施《宁波市卫生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宁波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宁波市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从政策制度层面推动卫生各类人才统筹配置和有序培养。召开全市卫生人才工作大会,明确提出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5项主要任务和6个重大发展工程,全面实施“人才兴医”和“人才强卫”战略。组织开展了第一轮卫生“双优”人才考核表彰和第二轮卫生“双优”人才选拔工作,对考核良好以上的人员进行较大额度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了培养资格。重新选定了19名优秀学科带头人和41名优秀中青年卫技人才培养对象。同时,积极引导各单位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优化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结构。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全面加强
      结合市委“三思三创”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围绕医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市“阳光热线”和宁波网“对话栏目”,解决群众提出的20个问题。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廉政责任书。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对各项权力进行梳理,分析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预防廉政风险的措施。切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了对新开工项目的登记排查工作;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部署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完成了自查工作,并进行了抽查;加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对公车配置等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拿出清理整改意见;加强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治理,对各单位、学会、协会逐一进行了排查、登记、申报,严格贯彻执行上级规定。驻局组室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在基建工程、干部选拔、人员招聘、职称考试、单位自主采购等方面,未发生严重违纪问题。
      深入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制订了《宁波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了局治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我局给全市医务人员发了《坚决抵制医药回扣,自觉维护医学圣洁》的公开信,教育覆盖面达到100%,4.1万余名医务人员开展廉洁行医承诺,1885家药品供应商签订廉政承诺。在全市卫生系统推广建立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加强药品采购环节保廉制度建设、坚持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加强药品用量统方管理以及创新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等6项制度,深化治贿长效机制建设。截至11月底,全市卫生系统共上交医药回扣金额1295万余元,逮捕2人,还有一批违规人员将按照省里的统一规定处理。此外还上交了一批礼卡、礼券、礼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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