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5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原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代章)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