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甬卫干〔2015〕6号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张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卫生计生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9-28 00:00      阅读次数:
[ ]【关闭窗口】保护视力色:

    各直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张哲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冉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正处长级监察专员;
      童峰、陈莹莹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邬骏跃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处长;
      严敏华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财务处处长;
      李鹏程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朱春伦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化处副处长;
      周学群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卫生应急办公室、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处长;
      徐伟民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与科教处处长;
      王涌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处副处长;
      张鹏飞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
      胡农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处处长;
      何彬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处副处长;
      徐涢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
      虞庆胜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副处长;
      曾竹生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处长;
      桂忠宝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蒋俊杰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处处长;
      孙峰同志任宁波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包基勇同志任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党委正处长级监察专员。
      上述任职的同志担任新的职务后,原任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的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