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由市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和本处室的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促督办和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宁波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4日
甬卫发〔2016〕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