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文明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区文明创建提质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加快建设全域化高水平文明之城,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社区文明创建提质行动,现将《宁波市社区文明创建提质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文明委
2016年5月5日
宁波市社区文明创建提质行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巩固社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社区文明创建品质,加快建设全域化高水平文明之城,根据2016年度全市宣传思想工作总体安排和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大力实施社区文明创建提质行动。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社区居民关心的问题入手,着力优化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民生服务,着力补齐工作短板,着力丰富创建活动,着力培树创建品牌,大力培育“组织领导优、民生服务优、环境秩序优、文化活动优、道德风尚优,居民满意度高”的文明创建“品质社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内容
(一)优化组织领导
健全组织协同机制。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委会、辖区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等组成的文明创建组织领导机构。搭建社区协同创建的平台,推动思想教育联抓、环境卫生联搞、服务设施联建、创建活动联办,推动社区文明创建共建、共融、共享。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优势,注重培育以党建为引领的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文明创建和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发挥居民主体作用。不断激发居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尊重居民群众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文明创建知晓率、认同率、参与率。搭建与邻为亲的互动交流平台,开展邻里守望、文明家庭、文明楼道等创建活动,加强居民间的沟通联系。
(二)推进民生服务
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专业化、有针对性的服务,把矛盾化解在社区,把多元服务供给于社区。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有效运用微民生、微服务等项目化服务形式,延伸社区民生服务。提高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水平。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社区困难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家政等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开发落实公益性岗位,帮扶弱势群体,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关爱社区未成年人,健全家庭教育组织体系,经常性开办家长学校。完善社区假日学校科学管理运行机制。依托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到社区参加课外活动和各类亲子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吸纳社会工作者参与帮困、救助、养老、助残、矫正和精神康复等服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开展以“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净化美化、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物业创建活动,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搭建平台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物业服务满意度评价,提高物业行业服务水平。对于准物业小区,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把调动居民自觉性主动性与加强政府扶持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对于无物业小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增强自治能力。
(三)补齐工作短板
各社区要结合实际主动查找工作短板,研究落实补齐短板之策。切实加大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力度。推进社区垃圾分类,及时分类清运垃圾,集中清理楼道乱堆放现象。及时清理社区违规招牌广告、“牛皮癣”,整治墙门上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推动形成城管、住建、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联合处置机制。加强社区绿化,及时维护路灯、消防设施、文体器材等。规范居民晾晒行为。杜绝宠物敞放现象,引导饲养者及时清理公共场所宠物粪便。切实加大社区停车秩序治理力度。合理规划停车位和进出小区路线,引导居民有序停放车辆,确保社区内道路安全通畅。创新消防通道治理方法,加强经常性执法检查,及时依法处置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文明创建氛围营造力度。加强社区公益广告宣传,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在宣传橱窗、黑板报和电子显示屏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及时修复宣传设施,更新宣传内容。通过宣传材料进门入户、举办读书活动、运用社区墙绘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丰富创建活动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结合社区实际和居民特点,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设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机融入其中,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努力达到日用而不知的效果。深化社区志愿服务。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居民人口的比例≧10%,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训、活动记录、嘉许、回馈等制度。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经常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推广“社工+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健全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制度,认领志愿服务岗位,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公益活动。推广“微公益”方式,深化“微心愿”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优势,鼓励爱心企业参与社区公益事业,推动“公益联姻”,对接“公益伙伴”,提高社区公益活动的社会互动性。开展楼道结对、家庭结对、老小结对活动,大力倡导敬老爱幼、互致问候、伸手相助良好风尚。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文体团队建设,组织开展社区文化节、家庭文化节等,丰富居民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抓好社区广场文化、楼群文化、家庭文化建设。
(五)培树创建品牌
总结社区文明创建经验。广大社区要在抓好文明创建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注重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结合社区实际,大力培育文明创建“一社一品”,形成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局面。塑造社区文明创建品牌。注重挖掘培育社区文明创建先进典型,形成品牌示范带动效应,推动社区文明创建品质整体提升。大力培树一批“组织领导优、民生服务优、环境秩序优、文化活动优、道德风尚优,居民满意度高”的文明创建“品质社区”,使广大社区学有样本、赶有目标,让广大社区居民共享品质生活。开展“百十”推荐评议活动。大力开展宁波市文明创建“十佳品质社区”、“百佳社区工作品牌”推荐评议活动。在挖掘典型、培育品牌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典型、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社区文明创建整体水平提升。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实施意见。成立社区文明创建提质行动联席会议。各级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发动基层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营造有利氛围。
2、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6月-10月)。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根据实施意见,分解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认真落实各项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测评,通报测评情况,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依托媒体开展宁波市文明创建“十佳品质社区”、“百佳社区工作品牌”推荐评议活动。
3、测评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2月)。结合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通过社区文明创建专项测评、检查和群众评议等方式,汇总相关情况,发布宁波市文明创建“十佳品质社区”、“百佳社区工作品牌”,对整体工作进行总结。
4、巩固深化阶段(2017年1月-5月)。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完善机制,深化社区文明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市文明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文明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法制办、市通信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宁波广电集团组成的联席会议,研究重点事项,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文明办要牵头加强对辖区内各部门、各街道的协同调度,确保工作落实,要注重总结成熟经验,形成工作亮点,培育工作品牌,带动面上工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社区提高创建水平,及时反映存在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处置。
2、加强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开展社区文明创建提质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进展成效,深入挖掘和褒扬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的浓厚氛围。各媒体要通过各自开设的“文明有礼 整洁有序——做文明有礼宁波人”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相关专栏,集中宣传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适时曝光发现的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充分利用公益宣传栏、楼道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定期发布活动情况,扩大活动影响。
3、加强测评考核。把建设品质社区纳入宁波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内容,适时组织综合测评、专项测评,测评情况记入综合成绩。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率和满意度,组织群众评议,加强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反映问题,推动工作水平提高。适时通过信息简报,反映各地工作进展、经验成效和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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