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计生
鄞州区率先探索实施计划生育不良行为信用管理
来源:宁波卫生计生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0-25 10:51      阅读次数:
[ ]【关闭窗口】保护视力色:

    为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强化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鄞州区探索制定《计划生育不良行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推行计划生育不良行为信用管理。

    《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登记在本区域的医疗机构,将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拒不缴纳或尚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信息、以虚假证明骗取计划生育证件、奖励的当事人信息、“两非”案件涉案并处理的当事人信息等3大类内容被列入计划生育领域不良信用信息。

    《办法》将不良行为设定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一般不良行为、较重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经有效事实认定后分类,分别以电话提醒、约谈、取消计划生育各项权利及优惠政策、归入信用档案、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个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医疗机构纳入失信黑名单和计入落户计分办法等多种方式予以惩戒,同时提供信用修复方案。最长信用修复时间要达到10年之久,将有力管控计划生育不良行为的发生发展。


    鄞州区卫计局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