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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宁波卫生计生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2-01 15: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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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项目办,省项目办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制定各地年度项目管理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与运行机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技术指导与管理职能,提升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质量与效果。实施过程中有关意见与建议,请及时与省项目办联系。

    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8日
     

    2017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办公室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省项目办)业务管理职能,推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发展,特制定省项目办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省项目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浙基卫办〔2016〕4号),充分发挥省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技术优势,加强项目组织实施、规范培训、督导考核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指导与管理。指导各个市、县(市、区)要根据机构改革、人事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项目办人员组成,建立分工协助机制,强化组织协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信息化推进、政策建议等职能。

    二、规范项目质量控制

    完善基层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健康档案决策平台的完善与建设,在现有省级网络直报的基础上,按国家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网络直报工作。组织开展《浙江省健康档案系统质量控制规范》及其质量控制软件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率。强化省级项目数据定期交换和反馈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全省季度、年度项目进展分析,研究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综合评价和反馈机制。

    三、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根据新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下发进度,及时组织项目研究调整省级规范,并开展相关培训。充分发挥省项目办成员专业技术优势,创新项目培训方法与模式,加强项目规范与实践技能的培训力度。继续做好对全省项目专家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培养基层骨干队伍。

    四、做好业务技术指导

    落实省项目办《关于加强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浙基卫办〔2017〕1号),做好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分工协助机制、加强业务指导能力建设、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指导职能、建立省级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对口联系指导工作、注重问题整改、规范绩效考核等8项重点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电子健康档案平台、电子健康档案规范性、项目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台账资料等专项指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解读、现场指导、业务培训、质量控制(人群监测)、信息化设计、绩效考核以及效果评估等业务技术指导职能。

    五、强化绩效考核

    结合2016年度国家项目现场考核工作计划与安排,全力做好国家考核各项迎接准备工作。完善省级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与现场考核工作手册,优化项目考核内容、规范现场考核流程,认真完成2016年度全省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做好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督促落实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对历次考核发现问题的梳理和分析,针对项目薄弱地区与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与检查。

    六、创新项目管理服务

    组织做好第二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革创新案例的培育工作,挖掘各地区项目工作好的做法与创新亮点,探索项目管理与业务技术新的方法与新模式。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健康档案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模块和功能,探索提升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水平。积极开展项目相关课题研究,开展专题调研。

    七、加大项目宣传报道

    组织开展项目宣传,积极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宣传片播放工作,提升城乡居民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与满意度;继续做好《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讯》的编刊工作,搭建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验交流的平台,努力营造良好的项目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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