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计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甬卫办规财〔2017〕3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