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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卫生计生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6-07 12: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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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

    为做好2017年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遴选推荐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浙卫办基层发函[2017]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对象

    严格从已通过甲等或乙等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的卫生院中进行遴选,经县级初审和市级复核后择优推荐。

    二、初评和复评要求

    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各地要以此为契机,指导乡镇卫生院积极参与活动,按照建设标准,重点在提高诊疗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和提升居民感受度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一)县级初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每家申报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评把关,依据《浙江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2015版)对全指标进行核查评分并填报评审评分表(附件1)。

    (二)市级复审。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县级上报的全部候选机构进行严格的书面审核,并抽取部分指标进行现场核查,填报评审评分表(附件1)。

    三、有关要求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初审和复审工作,收集整理各类评审资料并及时报送至我处,确保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内顺利完成。
    1.请各市汇总各县(市、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名单(附件2),并于6月15日前上报电子版,用于省级复核相关准备。

    2.请各市将复评后确定推荐的候选单位的相关资料(申报表、卫计统1-2表、辅助材料、评审评分表及候选名单汇总表),以及各市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委基层处。

    联系人:项跃丹,联系电话:0571—87709350

    邮箱:zjwstnwc9350@126.com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7009室

    附件:1.浙江省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审评分表
           2.2017年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申报名单汇总表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2016年6月6日

    附件1

    浙江省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审评分表

    乡镇卫生院名称:卫生院等级:(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机构自评得分

    县级评分

    市级评分

    备注

     

    1.        基础设施

    (40分)

    1.1基本建设

    10





    1.2床位设置

    10





    1.3设备设置

    10





    1.4信息化建设

    10





    2.科室设置

    (65分)

    2.1临床科室

    20





    2.2医技科室

    15





    2.3公共卫生科室

    25





    2.4行政科室

    5





    3.人员配备

    (50分)

    3.1人员数量

    15





    3.2专业要求

    20





    3.3职称要求

    15





     

    4.基本医疗

    (380分)

    4.1急诊

    50





    4.2门诊

    100





    4.3住院

    80





    4.4医技

    30





    4.5护理

    50





    4.6药品

    35





    4.7院感

    25





    4.8计划生育指导服务

    10





    5.公共卫生

     (300分)

    5.1健康教育

    20





    5.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5





    5.3儿童保健

    30





    5.4孕产妇保健

    30





    5.5老年人保健

    30





    5.6高血压患者管

    30





    5.7糖尿病患者管理

    30





    5.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20





    5.9适龄儿童预防接种

    20





    5.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20





    5.11卫生监督协查

    25





    5.12公共卫生知晓率

    20





    6机构管理

     (165分)

    6.1业务管理

    35





    6.2人员管理

    25





    6.3财务资产管理

    25





    6.4信息管理

    20





    6.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管理

    10





    6.6医德医风

    10





    6.7后勤服务管理

    10





    6.8院务管理

    10





    6.9满意度

    20





    合计得分

    1000





    附件2:

    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申报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局)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卫生院等级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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