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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四大举措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来源:宁波日报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7-27 14: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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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进一步解决老百姓就医难?如何让更多的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接受优质的医疗服务?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双下沉、两提升 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重点推出四大举措:

    基层医务人员“统一核编、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

    改革编制人事制度。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实行动态调整。按照“统一核编、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的要求,推行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的统筹管理。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其用人自主权,对紧缺或高层次人才,可简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予以招聘。完善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重点向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全科医生倾斜。

    医保差别化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基金支付额度提高到每人80元

    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机制。阶梯式设置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适当提高签约居民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报销比例,对诊断明确的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未按规定转诊的逐步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对住院周期长、床位周转率低需长期康复、疗护的病种,探索实施按床日付费支付办法。

    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范围,从原有133种调整到155种,并实行医保付费单独考核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中医保基金对重点人群支付额,自2017年8月1日起提高到每人80元。

    探索政府购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完善多渠道财政补偿机制。探索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项目在合理确定成本的基础上实施政府购买。

    “十三五”期间,市财政将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服务、门诊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以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网底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人均绩效工资水平适当浮动;允许基层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对到山区、海岛等偏远艰苦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务人员,应给予提高补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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