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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7-28 14: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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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卫发 [2017] 40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管理,推动我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经过有关单位申请认定,决定成立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中心。

    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管理中心挂靠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管理中心由省卫生计生委、科教中心、质控中心相关同志和专家组成。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质控中心的协调、指导、评价、复核和培训工作。

    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中心分研究、教学、检测、诊断四类设立,其中研究质控中心挂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教学质控中心挂靠杭州医学院;检测质控中心挂靠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质控中心挂靠省人民医院。质控中心主要职责是拟定程序标准、组建质控队伍、开展考核评价、组织学术科研和指导市县工作。

    各中心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健全工作制度,拟定质控标准,开展考核评价,加快建立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可参照建立有关质控机构,加强对质控中心的保障与支持,不断提升我省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与管理水平。

    附件: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中心机构人员名单.doc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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