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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
日前,由浙江省办公厅、省综治办指导,《今日浙江》杂志社与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共同主办的第四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评选结果出炉,市卫生计生委开展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工作获评“十佳创新奖”。
我市于2014年9月率先在全国提出建设以“政府主导、O2O服务模式、区域化布局”为特色的宁波云医院。在云医院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我市在全市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2016年4月5日,市卫生计生委下发《宁波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双下沉、两提升”和“开展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要求全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中心;二级乙等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基层云诊室,统一利用宁波云医院信息平台建设“网上医联体”和开展“网上医疗”,让城乡居民享受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实现“足不出户看云医,不出社区(乡镇)看名医”目标,促进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
宁波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手段”,通过政府主导、信息共享、优化流程和区域联动,来增强医疗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在建设和服务特色上,集中体现“四个统一”。
窗口统一
一窗式设计,为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和“云诊室”设计了统一的标识,便于服务需求方识别;一窗式管理,将医疗机构原来分散的远程诊疗服务资源集中整合到远程医疗服务中心和云诊室,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一窗式服务,服务对象只要认准远程医疗服务中心和云诊室就可以统一实现现有所有形式的远程医疗服务需求。
平台统一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活动统一在云医院平台上实现;云医院平台通过宁波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患者授权下的电子健康档案和跨机构诊疗信息调阅;云医院平台上的诊疗信息推送到宁波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居民健康档案的归并。
标准统一
下发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和云诊室建设标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建设;采用统一的服务接口,远程服务对象统一进行实名认证,实施统一的流程管理和统一的医疗信息安全保障。
服务统一
统一服务时间,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有确定的线上诊疗科目,固定的专家应诊时间,并向社会统一发布;统一服务内容,开展包括远程诊疗(会诊)服务、远程预约服务、双向转诊服务、院后随访及健康(慢病)管理等服务;统一服务要求。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44家远程医疗服务中心,二甲以上医院实现了全覆盖;已开设316个基层云诊室,32个专病专科云诊室,注册医生达2893人,注册患者6.7万人,在线咨询57157余人次,面向慢病人群和稳定期用药人群配送药品53734人次,协同门诊3523人次,转诊892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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