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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卫计局“四强”齐抓 全力推进母婴室建设
来源:镇海区卫计局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0-29 15:3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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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落实“全面二孩”的配套政策措施,镇海区卫生计生局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建”的原则,按照“谁管理、谁建设”的要求,在全区努推进母婴室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多元共建。把母婴设施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项目,将其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之中,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业参与运作的项目合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积极推进项目设施建设。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区卫生计生局综合协调全区并负责督促医疗机构的标准化母婴室建设和管理,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把母婴室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区文明办把母婴室建设纳入城市精神文明考核,区财政局负责母婴室建设相关经费保障,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加强《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各镇(街道)和其他区直单位承担职能管理范围内的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把握需求导向。参照推荐18项标准规范新建母婴室,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依照“谁管理、谁建设、谁负责”的要求,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和使用工作,以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为导向,使母婴室成为母婴安全、舒适、卫生的私密空间,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进度。区卫生计生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类指导,联合母婴室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情况定期督导、现场查看,确保施工进度和建设质量;举办母婴室建设现场会,推广母婴室典型样板,提高母婴设施建设的规范化水平,确保母婴设施正常运行。目前,全区医疗机构的母婴室均达到标准型水平,其中三家高配达到了舒适型水平;24家母婴设施应建单位已建22家,完成率超过80%的全市考核指标,达到91.6%。

    联系人:俞延波 5588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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