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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开通“道路交通事故人伤绿色通道医疗救助服务”
来源:市中医院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7-04 17:11 阅读次数:
近日,宁波市中医院正式加盟交通事故“绿色救助”成员单位,与海曙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交通事故快速抢救绿色通道机制,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人伤绿色通道医疗救助服务”,为城西居民急诊急救服务再添保障。
以往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时,一般是由当事双方先垫付治疗费用,再由保险公司赔付。但如果肇事方不愿垫付,伤者一方又经济困难,就容易耽误救治,留下后遗症甚至导致死亡。为避免此类问题,“绿色救助”工作小组对于符合“绿色救助”条件,由被保险人和伤者共同申请,且无代理人介入的案件,将由保险公司联合交警队、医院,主动提供医疗费用预付服务。
根据“绿色救助”流程,以下三种情况可启动“绿色通道”: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受害人住院治疗,且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或涉及第三者人员死亡丧葬费难以解决的情况,以及上述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将会影响交通事故处理进程或者影响受害人正常抢救的情况。
遇到上述情况,保险公司将向医院出具《交通事故“绿色救助”通知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扣除医保外以及非保险责任事故的治疗、检查等),直接与医院结算医疗费用。由此避免了事故双方之间可能存在的“扯皮”,有利于简化急救手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和致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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