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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临床试验新规密集出台,对临床试验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将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为紧跟国家临床试验创新改革步伐,完善临床试验机构及伦理委员会建设,推动浙江省精神科临床试验发展,2019年8月2-4日,宁波市举办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精神科药物临床试验与伦理审查”培训班,由市康宁医院联合市医学会、浙江省药理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共有150余名宁波地区综合性医院和省内外精神专科医院的临床试验机构管理人员、伦理委员会成员和临床专业组医护人员等参会。
宁波市康宁医院于2017年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同年加入中国精神药物临床试验协作网,2018年取得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资格。全国具备精神卫生专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有54家,浙江省只有6家,康宁医院是其中之一。医院将紧扣临床试验改革步伐,提升临床试验研究水平,为精神卫生领域的药品医疗器械改革创新添砖加瓦。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执行主任李华芳教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机构办主任沈一峰博士、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副主任江波教授,以及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专家共同授课。课程涵盖临床试验机构申报与管理、伦理审查体系及审查要点、精神科药物临床试验开展经验交流及最新临床试验法规解读。李华芳在“抗抑郁药临床试验中的安慰剂效应”的报告中,分析抗抑郁药临床试验中的安慰剂效应,介绍了抗抑郁药的现状和新药研发挑战;沈一峰的报告“伦理审查体系与协作”重点介绍了伦理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紧扣当前改革步伐,提出多中心伦理研究临床协作审查机制运行模式;江波做了“ICH-GCP”解读,结合了目前国内临床试验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的政策法规讲解;康宁医院团队阐述了国内外药物临床试验的发展历程及当前发展形势,并介绍了在精神障碍患者这个弱势群体中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难点和要点,案例生动,深受欢迎。
这次培训理论联系实际,操作性强,为学员们开拓了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的工作新思路,进一步夯实了我省临床试验工作的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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