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来源:市卫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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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次修订,职业卫生监管职责重新回归卫生行政部门。2019年4月以来,各区县市卫生监督部门相继承担起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全面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多项举措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夯实基础是关键。我市卫生健康部门主动与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沟通,协调交接职业卫生监管相关事项,厘清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础数据。同时,充分整合系统内部力量,合力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并逐步探索建立与人社、应急、工会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

防治宣传须先行。结合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以主题宣讲、图文展览、视频播映、防护用品演示、微信竞答、“千人签名”等方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各地结合实际,举办专题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班,截至7月15日,我市举办企业负责人培训班27期,培训1637人次;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49次,发放宣传资料13116份;鄞州卫生部门主动走出去,会同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党政主管部门、企业商会,开展面对面座谈交流,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执法能力稳提升。鉴于职业卫生执法工作专业性强,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服从监管职责调整需要,夯实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建设,成立职业卫生监督科室,明确专门执法人员。为适应执法工作需要,组织安排了全市职业卫生骨干监督员执法培训13期,部分县区也开展了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共计培训职业卫生执法人员204人,探讨建立专项执法和双随机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全面依法履职。

专项攻坚是重点。尘肺病一直高居职业病发病数的首位,严重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我市主要分布在金属冶炼、化工、汽车零部件制造、蔺草加工和水泥制造等行业。7月以来,按照《尘肺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安排,我市以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为抓手,下发实施方案,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危害以及职业病新增较多的企业开展专项执法,充分利用健康浙江、职业病防治规划评估等平台压实执法责任,推进职业卫生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执法办案是主线。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针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或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着力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检测、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等突出问题。截至8月10日,我市共立案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案件129起,执法力度居全省前列。

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切实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更扎实的工作作风,逐步形成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推动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