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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份工作安排
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1-15 15: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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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点工作

    1.做好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2.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中医药工作,继续开展全市中医药工作调研。

    3.向市政府汇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起草情况。

    4.继续推进与复旦大学的合作洽谈。

    5.继续推进国家生物信息中心自然人群生物样本库(暂名)筹建工作。

    6.做好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测算工作,会同市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进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7.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三服务”工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办公室

    1.筹备召开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

    2.牵头开展各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包括委机关本级、市对区

    (县、市)、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等;

    3.完成办公室条线2019年度工作小结及2020年工作谋划。

    4.做好办公室条线各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包括信访、安全

    生产、平安建设、政务工作、保密工作、垃圾分类工作、节能工作等。

    5.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验收工作。

    6.跟踪信访件行政办理流程情况。完成2019年度网信满意率核实。2019年11月-12月信访量化评估工作。完善12345平台信息库信息上传工作。

    7.制订2020年培训及检查工作计划,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

    8.做好2019年委机关固定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

    9.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通讯录2019版编制、印刷校对等有关工作。

    10.实施办公设备耗材联合采购有关工作。 

    11.指导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做好“十四五”节能规划有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1.做好干部有关工作。

    2.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

    3.做好2019年度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年休假补贴发放及审批工作。

    4.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2019年度各类发放工资和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费。

    5.做好直属单位领导考核汇总、考核奖结算等工作。

    6.做好2019年卫技高级职称评审结束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

    7.做好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前期准备工作。

    8.做好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和推荐工作。

    9.做好2020年高层次人才公示工作。

    10.完成区县(市)和直属单位人才考核相关工作。

    11.筹备召开民主党派、专家人才、援疆援藏人员等座谈会。

    12.做好2020年宁波市“泛3315计划”引进卫生健康人才和团队平台申报工作。

    13.做好2020年因公出国境公务团组计划。

    14.完成2019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老干部、统战、共青团等年报。

    15.上报2019年度组织、人才、外事、统战、妇委会、共青团等工作总结。

    16.完成2019年度共青团团费收缴工作。

    17.牵头做好春节前各项走访慰问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根据市府办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完成事项核对、材料精简、时间压缩和系统改造准备等工作。

    2.牵头落实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协同办理系统启用,统一规范本部门(含县区市卫生健康局)事项目录清单并上报。

    3.进一步做好“无证明办事之城”第一批试行单位的推进工作。

    4.搜集报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材料。

    5.做好质量强市,信用建设等方面考核材料的上报。

    6.做好2020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控费工作。

    7.“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前期试点工作进行准备。

    8.做好医改宣传情况信息收集和报送。

    9.做好市委改革办“跑一次”改革考核和特色亮点工作相关资料上报。

    10.上报市委改革办“跑一次”2020年改革重点任务。

    11.做好处室年鉴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四)规划财务审计处

    1.做好2020年度部门预算草案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编报工作。

    2.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提前下达2020年有关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资金。

    3.完成2019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的清理、上报工作。

    4.做好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测算工作,会同市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进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5.参加国家和全省卫生健康规划财务工作会议,谋划明年工作思路。

    6.召开全市2019年度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布置会议。

    7.按照市财政局部署,完成2019年度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决算编制工作。

    8.做好市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及分析工作。

    9.做好市级卫生健康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工作。

    10.组织做好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

    11.做好省医疗卫生机构基建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相关项目数据审核及上报。

    12.推进市第一医院迁建项目、李惠利医院原地建改扩建项目工作,重点做好国科大华美医院医疗综合大楼立项前期准备工作,市妇儿医院南部院区3号楼维修工程的可行性研、扩初工作。

    (五)信息化处

    1.继续推进“两卡融合”工作,巩固医院“健康医保卡”信息化改造成果,做好“健康医保卡”推广应用工作。

    2.继续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检查信息、检验信息、电子病历等数据共享工作。

    3.继续推进宁波市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做好2项字典归一任务,启动区、县(市)信息系统改造。

    4.推进综合监管服务改革工作,编制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5.推进互联互通成熟度5乙测评工作,做好现场测评准备工作。

    6.推进信息安全工作,保障节日期间信息安全,接入公众健康服务平台信息安全节点。

    7.筹备信息化条线工作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8.推进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急救、妇幼项目验收和疾控、卫监、质控项目和健康医疗大数据项目申报工作。

    9.推进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做好新旧平台的迁移工作。

    10.做好机关内部跑一次事项协同办理相关工作,做好委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1.开展麻风节慰问活动。

    2.开展春运期间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3.做好冬春季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4.开展“平安考核”区县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过程性指标的测评工作。

    5.研究推进消除丙肝、艾滋病防治示范区等有关工作。

    6.做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部署准备工作。

    7.继续推进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等工作,指导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8.赴江苏、上海等地参观考核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

    9.研究制定2020年全市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职业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要点。

    (七)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1.完成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医政部分)。

    2.完成第四季度较大规模社会办医情况数据汇总上报。

    3.拟开展医疗机构行政审批相关问题研讨会。

    4.印发2020年度全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大会会议纪要和2020年度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续保工作通知。

    5.完成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通报。

    6.完成2019年10-12月份理赔结案纠纷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上报工作。

    7.下发《全市2019年度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情况通报》。

    8.完成医务社工、国际医疗服务等年度工作总结。

    9.做好2020年“三下乡”卫生相关启动工作。

    10.指导李惠利医院联合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与普安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对口帮扶普安县2020年合作备忘录。

    11.收集下发各医疗质控中心2019年度质控考核结果。

    12.分解并下发2020年对口合作、帮扶工作处室工作任务。

    (八)中医药管理局

    1.做好许亚南副市长中医药调研相关工作。

    2.完成宁波市基层和中青年名中医药师评定工作。

    3.做好2020年度全市中医药工作会议筹备工作。

    4.做好2019年宁波市中医药年鉴的撰写工作。

    5.做好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审核工作。

    6.完成宁波市第二批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终期考核工作。

    7.做好市中医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工作。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

    1.完善2020年度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思路。

    2.下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度考核结果通报。

    3.开展2019年度“两门诊一中心”建设市级复核工作。

    4.开展2019年度等级村卫生室建设市级复核工作。

    5.完成2019年度基层卫生主要工作指标汇总统计工作。

    6.联合市财政局下发2019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估结果通报。

    7.召开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卫项目迎省级绩效评价动员会。

    8.做好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省级评价工作指导工作。

    9.完成2019年度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各项考核汇总工作。

    (十)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处

    1.拟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国家生物信息中心自然人群生物样本库东部中心项目协议文本。

    2.召开首批市级医疗卫生品牌学科建设推进会。

    3.草拟宁波市第四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方案。

    4.开展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预结业学员理论水平第一次模拟测试。

    5.修订下发《宁波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6.完成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研究调查工作。

    7.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做好省第四批龙头学科验收工作。

    8.完成2019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科教工作考核。

    9.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医学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签订工作。

    (十一)综合监督处

    1.组织开展春节前公共场所、集中消毒餐饮具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2.做好对各县市(区)2019年度卫生监督考核评价工作。

    3.组织开展全市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

    4.通报县级医院依法执业监督检查情况。

    5.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试点,配合做好结题工作。

    6.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

    7.组织开展全省卫生监督数据标准的梳理与编写工作。

    8.做好对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和责任单位网上备案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9.做好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省执法平台推广应用数据汇总上报、晾晒等工作。

    10.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律系统应用,督促落实相应考核指标。

    11.继续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开发建设工作。

    12.继续开展全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13.起草2020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工作方案。

    14.做好省委托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资料审核、现场审核工作。

    15.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合议以及网上公开等工作。

    (十二)老龄与妇幼健康处

    1.深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课题研究;

    2.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老龄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谋划。

    3.组织开展2019年度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

    4.推进妇幼一体化平台数据优化。

    5.做好省民生实事工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的自评工作。

    6.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避孕药具评估工作。

    7.组织参加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议,做好会议交流发言相关工作。

    8.完善处室2020年工作思路。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1.建立完善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2.结合上海市经验做法修改完善《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

    3.召开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座谈会。

    4.按照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三个省级配套文件,启动全市托育机构审核备案工作。

    5.开展2020年度应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排摸工作,制订年度建设计划。

    6.指导各地按国家新口径完成2019年人口监测统计年报。

    7.指导20个乡镇(街道)完成“2019年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抽样调查”工作,并开展质量检查。

    8.指导各地开展2020年度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审核和录入国家新平台工作。

    (十四)宣传处

    1.开展《宁波晚报健康周刊》方案论证。

    2.开展医院院报建设调研。

    3.完成甬派年度宣传方案制定。

    4.启动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督查。

    (十五)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促进与评价处)

    1.举办宁波市首届健康家庭总决赛。

    2.开展2019年度健康浙江建设考核自查自评工作。

    3.继续推进病媒生物防制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

    4.完成全市2019年度农村改厕报表和工作总结。

    5.完成2019年度史志年报工作。

    6.收集整理2019年度工作档案。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1.会同办公室协调开展“三服务”活动,结合调研慰问困难党员、困难群众、老计生专干等;协调委领导春节前慰问结对困难群众。

    2.完成市直工委对委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智慧党建”平台相关工作;开展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考核。

    3.协助组织人事处做好直属单位党组织向委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人才工作等述职;组织机关各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指导各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支部书记述职。

    4.起草2020年党建工作会议报告和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做好2020年度党建工作会议有关准备工作。

    5.制定2020年新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全国党员信息管理平台维护工作。

    6.开展节前作风纪律检查。

    (十七)计生协

    1.部署开展节前走访慰问活动。

    2.开展新春送祝福短视频微活动。

    3.制定2020年度计生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方案。

    4.下达2020年度失独帮扶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启动2020年度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招标工作。

    5.制定2020年度青春健康PLA培训计划,编制《青春健康志愿者联谊会工作指南》,指导宁波青年网络开通微信公众号。

    6.制定“优生优育进万家”公益讲座活动方案,开展“亲子小屋”阵地建设前期调研。

    7.通报2019年度各地信息报送录用情况。

    8.收集整理2019年度文书影像资料。

    9.做好2019年度计生协人员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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