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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妇幼保健院完成浙江省第四周期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09 11: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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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4日—27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第四周期医院等级评审专家组一行10人莅临宁波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为期四天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工作。

    本次评审组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何琦环领队,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副院长程晓东担任大组长的专家分为管理一组、管理二组、医疗一组、医疗二组、妇保组、儿保组、院感组、护理组、药事检验组,对宁波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全方位的系统性“体检”,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把脉看诊。

    11月25日上午,宁波市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启动会召开。各位专家深入门诊、病房、行政后勤等科室,详细了解情况并认真检查指导工作。三天的现场追踪时间,专家组共实地检查了医院各部门及科室255次,访谈人员2288人次,查看设备394台,查阅病历257份,检查处方311张,进行5次应急演练。

    11月27日下午,评审专家组召开宁波市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反馈会。9组评审专家分别就本组检查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反馈,充分肯定了医院各方面的工作亮点,指出医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与意见。

    宁波市妇幼保健院自2011年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以来,在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健康中国”“健康浙江”战略,坚持党建引领,深化综合医改,在医院管理、妇幼保健、医疗质量、学科发展、临床服务等各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医院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此次顺利完成浙江省第四周期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也标志着医院发展进入一个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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