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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建筑工地疫情期间健康防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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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2-21 09:30
  • 来源:宁波市疾控中心
  • 来源:宁波市疾控中心
  • 一、复工前

    1.施工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责任部门专职人员,并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

    2.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配备口罩、消毒液、红外体温枪或耳温仪等用品。并对工地厂区、人员聚集场所(宿舍、餐厅、办公室等)进行消毒,对设施设备使用含有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洗消毒。

    3.根据全市疫情防控要求,重点疫区和途经重点疫区的务工人员应暂缓归甬。务工人员出门前请提前与返回工地的劳务负责人或工地管理方取得联系。经过确认可以返回的,请带足防护品,全程戴上口罩,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随时报告出行情况。返回途中不得携带活禽、野生动物或相应制品。

    4.企业要有序开展复工前人员信息排摸工作,掌握返岗人员的健康情况,返甬时间和交通方式,建立“一人一档”,并确保信息安全。

    二、复工后

    (一)人员管理

    1.登记制度。企业对返工人员及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开展测体温、询问个人和家人健康状况、填写相关信息,做好随身物品清洁消毒。

    对疫情地区来甬的务工人员、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时间不少于14天,隔离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有任何生活需求或困难可以与工地管理人员联系解决。隔离期满,身体健康方可上岗作业。

    2.全员健康监测。专人负责每日2次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询问,并登记。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联系属地社区,按要求前往医院就诊。

    认真落实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如发现短时间内因病缺勤人数明显增多,及时向社区报告。

    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3.全员健康教育。开展工地卫生防疫安全教育,尽快掌握防护知识。

    员工在工作中,请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等物品、传递纸质文件或接待外来人员双方握手后,及时洗手。平常的餐前便后、外出回来、接触垃圾之后也应及时洗手。建议用七步洗手法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不少于30秒。

    员工进出宿舍,要勤于洗手、戴好口罩。保持工作环境、宿舍环境整洁,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有条件的要每天对生活用品、饮食餐具、宿舍卫生、洗漱用品等进行清洁消毒。

    疫情期间,要合理安排个人作息,下班后尽可能在宿舍休息,不聚集、不随意串门、不组织活动。非紧急事项一律延迟办理,也可以找管理人员代办。如必须外出,建议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通过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等方式,途中尽量不要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也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当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出现疾控部门认为需要医学观察的,请积极配合。

    (二)场所管理

    1.厂区入口管理。设置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人员(含企业员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和外出旅居史,对来访人员要着重询问。体温正常(红外体温扫描仪<38oC,手持体温测量仪<37.5oC),无其他相关症状,且14天内无市域外旅居史的人员,予以放行。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

    2.重点场所卫生管理。

    (1)通风管理。办公室、会议室、职工宿舍和食堂等各类区域加强通风换气,每日上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对不能采取自然通风的,应采取机械强制通风。不能停用的加大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提高工作车间的新风量。

    (2)保洁消毒。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收到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

    物体表面:电梯、楼梯、桌椅、水龙头、门把手等公共部位,可使用含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物品表面:体温测量仪、传真机、公用电话等精密贵重物品,可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墙面地面:工地、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使用含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或拖拭消毒。同时,采取措施避免扬尘。

    机械设备也需定期消毒使用。

    注意事项:①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②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3)洗手设施。配备足够的水龙头和洗手液,方便员工随时使用。

    3.停用中央空调。

    (三)工作管理

    1.按劳务班组分工要求,尽量实行分散作业、小单元施工作业。确需要多人集中工作,应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2.尽量避免集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

    3.减少外出,市外出勤返回人员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

    4.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安排做工间操,尽量不加班。

    (四)就餐管理

    1.减少集中就餐。提倡送餐或错峰就餐。

    2.若只能在食堂就餐,采取分餐制。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坐,吃饭时不相互交谈。

    3.就餐前洗手。

    4.不要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烹饪肉类和蛋类时要彻底煮熟。不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在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五)个人防护

    1.所有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均应佩戴口罩。

    2.入口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人员、保洁人员应穿工作服,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和工作帽。

    3.消毒人员应穿工作服、胶鞋,戴口罩、橡胶手套和工作帽。有条件的加戴护目镜。

    4.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贴上“废弃口罩专用”的标识,箱内套上专用垃圾袋,普通职工佩戴后的口罩科直接丢入专用箱,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周围进行清洗消毒。

    三、出现疑似患者时

    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除做好常规措施外,还须实施:

    (一)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拨打120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二)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集中休假等措施减少人员密集。必要时,企业可实施停工、停产,防止疫情扩散。

    四、信息权威

    通过官方权威途径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不随意转发网上信息,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