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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2日上午,省委书记车俊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省下一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会议决定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从原来的一级调整为二级。
知识点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等四级响应。
特别重大突发公卫事件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不同等级响应的区别
Ⅰ级和Ⅱ级都是省政府层面的应急响应,都要成立省应急指挥部,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省实际来组织协调本省行政辖区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后者则是在省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至于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则分别是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层面启动的应急响应,可根据情况请求省级有关部门进行支持。
关键问题
一是全国正处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
二是复工复产导致的人口流动性增加,给疫情防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疫情仍可能发生反复;
三是新冠肺炎病毒是新的病毒,我们对它的认识还不足,就目前情况看,病毒传染力强,并且无症状的感染者也具有一定传染性,这些都给防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