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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节能评估与能效测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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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7-16 14:35
  • 来源:宁波市疾控中心
  • 来源:宁波市疾控中心
  • 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节能评估与能效测评服务项目组织招标,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根据我方提供的竞价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一、  工程概况及招标要求:

    1、工程名称: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节能评估与能效测评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位于海曙区,东临双杨河,南至范江岸路,西临机场路,北临新星路。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03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465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6800平方米,实验楼17790平方米,门卫约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650平方米。

    4、招标范围:参照《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评估与审查管理实施细则》(2017甬DX-01)、《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2017甬DX-17)和《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本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含绿建预评估,绿建指标应符合宁波市有关规定)及能效测评报告;

    5、招标控制价: 19.0000万元(其中:节能评估13.5000 万元;能效测评5.5000 万元)

    6、质量要求:满足行业规范及国家规范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相关报告;

    7、服务期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招标范围,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节能评估与能效测评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以上资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竞价文件,竞价文件售后不退。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1、标书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请联系招标代理,未购买标书的投标将被拒绝。

    3、购买标书地址: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1101室)。

    4、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7 21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

        5、购买标书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地点及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 7 24 10 00 分;

    2、送达地点(同开标地点): 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开标室)

    3、要求:参与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以及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六、联系人

     招标人: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1101

     联 系 人: 李  璐   林  颖   李丹亚 

     电    话:0574-87354620          

     传    真:0574-8811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