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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7年,我市烟民少了50多万,至2019年底已有434家无烟单位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7-17 09: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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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日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宁波15-69岁成人报告吸烟率为21.31%,较2012年的27.76%降低了6.45个百分点。按照宁波市800万常住人口估计,近7年烟民减少了50多万。

    从十几年前开始,我市依托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区)、健康城市等创建工作,实施公共场所禁烟和禁止烟草广告,并将控烟工作列为一项重点任务指标。如“健康中国2030”及“健康宁波2030行动纲要”都将“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明确列为2030年必须实现的硬性具体目标。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434家机关(单位)、医院、学校等场所被命名为宁波市无烟单位(医院、学校),39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创建成为“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461家中小学校创建成为“健康促进学校”。

    2017年7月1日,宁波正式实施史上最严“禁烟令”——《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将被处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禁烟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或不及时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阻碍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执行禁烟执法或者扰乱社会秩序,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由于控烟执法有一定难度,我市有关部门的控烟执法手段不断创新。今年6月下旬,象山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通过“公共视频+人脸识别”的方式,锁定在医院违规吸烟者,通知违规吸烟者到该所接受调查。

    截至目前,全市出动卫生监督执法检查8000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3500余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79起,罚款金额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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