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
医共体建设催生“共享药房”余姚市受惠患者已达6000余人次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7-22 14:3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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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配个药,再也不用来回奔波了!”日前,家住泗门镇楝树下村的李老太逢人便告之。老人患有高血压多年,以前每次配药都得辗转乘车上大医院,一次来回50公里。自从余姚市各基层医疗机构推出“共享药房”后,她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能配到所需药品,且能配送入户。

    2017年,余姚市实行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全市4个医共体统一用药目录,打通医共体内药品遴选采购、配备使用、药学服务各个环节。出台医共体慢性病用药工作方案,强化慢性病用药的配备使用管理,制订基层常见慢性病用药参考清单279种,使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高脂血症等四类慢性病的76种药品在医共体内完全匹配。随着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借力“互联网+共享药房”,推动慢性病健康管理更加到位,目前“共享药房”提供医共体牵头医院目录内的药品品种达到123种。

    “在医共体建设试点期间,我们发现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和定位的实际情况,有时候无法提供部分患者需求药。所以,‘共享药房’在这种特殊背景下应运而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打上了医共体的一个‘补丁’。”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这样介绍。

    为促进基层医药服务便利化,方便百姓就医,市卫健系统于2019年6月开展“共享药房”试点工作。依托宁波云医院平台,通过建立服务流程、对接平台技术、遴选药品目录等举措,率先在泗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四院)试点推行“共享药房”。下半年,推广到凤山、阳明、兰江、梨洲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医共体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可衔接的用药机制,从患者到诊室就诊、家庭医生开具电子处方、“共享药房”接单,到药师调剂药品、工作人员将药品打包配送、患者在家接收药品,环环相扣,实现一条龙服务。

    今年该项工作被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共享药房”在全市21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开。“共享药房”遴选药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应是本单位上年度外配处方常开具的药品;应是医共体牵头医院用药且本分院未配备的药品;药品目录应符合省药械采购平台目录;药品目录须经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确定。

    截至7月14日,全市21家基层医疗机构累计配送药品入户已达6020人次。医共体内的“共享药房”尤其受到农村、山区患者的欢迎。前不久,鹿亭乡的诸大妈患虫咬性皮炎,原先需要乘车进城配药,眼下皮炎等4种皮肤科疾病已入围乡镇级医疗机构就诊范围,鹿亭分院与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的慢性病及常见病药高度匹配,使诸大妈免去舟车劳顿。兰江街道的杨阿姨患有糖尿病5年,以前每个月需去大医院配药。去年起,家门口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了“共享药房”,她在家庭医生处开具复诊处方,第二天药品就配送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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