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0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12 15:21 阅读次数:
委机关各处(室、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经委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宁波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宁波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定了《宁波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现结合我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将《宁波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各承办处(室、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甬卫发〔2019〕59)的要求,全面掌握和分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所涉及的情况,遵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必须程序,做好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听证等工作。
附件:2020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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