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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将围绕五点要求再加强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07 09: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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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召开2020年度市级医院院长座谈会,就全市市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会议由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蒋志云主持,委党委书记、主任张南芬讲话,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组长孙雪明参加。

    一、认真分析

    各市级医院要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结果和2020年度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既要做好纵向对比,综合分析历年综合改革考评结果,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又要做好横向对比,与全省同类医院进行比较,找出差距,补齐短板。

    二、明确目标

    各市级医院要明确两项工作目标。一是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目标。在2019年公立医院“国考”中要做到“保位”,争取“进位”。二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评目标。各市级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各项考核达标。

    三、严格管理

    各市级医院要眼睛向内看,要有过紧日子的思想准备。一是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医院软硬件建设力度。二是要强化内部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成本控制,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用管理方式的转变带来效益的增长。

    四、铁腕控费

    医院控费工作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评价指标,各市级医院在主动应对疫情造成的业务收入下降的同时,要分解落实控费责任,确保完成今年的控费目标。委机关相关处室要及时关注全省的控费工作进度,加强对市级医院控费的指导工作,做好月分析、季通报。

    五、依法执业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单位都要增强法治意识,特别是各市级医院要带好头,每个员工、每个医务人员都要树立依法执业的意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都要强化法治意识,对医院每个诊疗环节、每个诊疗项目进行仔细的排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务必做到依法治院、依法执业。

    此外,各市级医院还要做好文明创建国测工作和医疗质量控制等,切实抓好“清廉医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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