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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宁波发布10条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宁波日报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15 13: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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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敏)为力争不发生本土新增病例,坚决打赢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1月14日,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十严要求”。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入境人员“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严格做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督促返乡人员做好日常健康防护。严格按照规范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确保在2021年2月5日前完成紧急接种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接待规模,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抓好校园疫情防控,进一步抓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通知要求,严格加强医疗机构防控,所有进入医院人员须测温、亮码、戴口罩。严格规范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防控,控制人员出入。严格强化源头查控,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措施,各类私人诊所、小诊所和门诊部不得接诊发热病人,药店要做好顾客购买发烧咳嗽类等药品的实名登记工作。

    通知还要求严格控制交通客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甬高校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在编在职人员休假出行活动,春节期间取消非公务出境活动,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未经批准不出市。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3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来源:宁波日报 1月15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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