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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NBZS-20215086C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设备采购(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和固体测汞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最终报价:484000(元) | 杭州昂谦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88号1幢729室 |
2 | 最终报价:429800(元) | 杭州豪昇科技有限公司 | 闲林街道闲富北路70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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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Super SPE 300 | 1 | 484000 | Super SPE 300 |
2 | 固体测汞仪 | 固体测汞仪 | DMA-80evo | 1 | 429800 | DMA-80evo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电容,施江焕,徐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70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代理服务费13707元,其中标项一:7260元;标项二:6447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路23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7680041
质疑联系人:徐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4) 87680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0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2663
质疑联系人:林苑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573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388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