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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机构推荐名单公示(第二批)
来源:办公室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6-28 17: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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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的要求,确保核酸检测质量,经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现将第二批备案审核通过的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宁波优葆优保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蒋静萍

    13757468547

    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联系人:赵薛飞,联系电话:0574-8938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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