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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控烟行动成效显著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0-17 09: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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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依托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区)、健康城市等创建工作,不断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开展控烟宣传,积极建设无烟环境,深入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宁波市疾控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宁波市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已从2012年的27.76%下降至2021年的19.62%。

    一是加强控烟行动宣传教育。各级爱卫办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吸烟危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强化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控烟氛围。2020年至2022年市县两级共举办66场次控烟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控烟巡讲/讲座1600余场,大型控烟主题版面巡展活动66场。

    二是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市爱卫办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创建工作,举办市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培训班。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有市级99家、区/县级991家党政机关完成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实现无烟环境全覆盖。全市各类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建成无烟单位。我市连续多年在校园开展“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宣传倡导活动,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健康观。

    三是全面开设规范化戒烟门诊。我市引导吸烟者科学戒烟,持续降低烟民数量,为有戒烟需求的烟民提供专业戒烟服务。我市积极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戒烟门诊”,目前共有16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了规范化戒烟门诊,其中市级医院4家,区县级医院12家,覆盖所有区(县、市)。2021年,全市戒烟门诊接诊病例达622例/年。四是不断加强控烟监督执法。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控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自《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到2021年底,全市共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两万余人次,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单位超万户次,实施禁烟处罚1085起,其中单位211起,个人874起,总罚款金额为21.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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