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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连续点赞我市基层卫生工作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4-18 16: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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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市卫生健康、财政、人社、医保四部门出台《进一步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若干意见》,通过提高签约服务经费、加大医保政策倾斜、增加基层机构编制等措施,激励基层医疗机构根据签约居民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签约定制服务并在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健康报》也连续两次在醒目位置刊发文章,报道、点赞宁波基层卫生工作。

    《健康报》版面截图

    我市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5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门诊、中医药门诊、健康管理中心”星级化建设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数达5名以上,基层就诊率达66.68%,五年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均稳定在90%以上,居全省前列。在全市基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长期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床日限额达460元,标准为全省最高。

    目前,我市以1+16为核心的家医服务政策框架已逐步完善形成,签约居民达36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3%。为满足签约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我市在提供10类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包的基础上,将全面开展健康管理、健康体检、专病指导等个性化签约定制服务,今年将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定制服务全覆盖;推广家庭医生网上签约、在线健康评估、在线预约诊疗、在线远程医疗、慢性病在线复诊配药、在线健康监测管理等功能,不断改善签约居民就医服务体验。

    2021年6月,海曙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毛泽燕医生为签约管理的云乐社区慢阻肺患者进行常规检查。

    同时,我市将调整签约费,一般人群每人每年150元、重点人群180元,由财政补助、医保基金和居民自付组成。其中,医保基金和居民自付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财政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实行专项列支,不再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里安排。

    市卫生健康委还配套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评价细则,从数量、质量、效益和信任度4个维度建立签约工作综合评价体系。连续3年实施家庭医生星级评定,建设以五星级家医为龙头、四星级家医为骨干、三星级家医为主体、年轻家医为基础的签约服务队伍,对星级家庭医生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奖上给予倾斜。

    2021年12月,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卫生院刘尊民医生疫情期间为澥浦镇岚山村签约患者上门送医送药。

    值得一提的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市编办支持下,以“七普”人口净增量为基数,按每万服务人口15名的标准核定基层人员编制,今年全市核增基层机构事业编制2000余名,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此外,我市以区县(市)财政为主,市财政每年安排4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加快社区医院建设和推进中心卫生院向区域医疗次中心发展,全面培育和发展基层特色专科,重点加强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诊治以及康复护理等住院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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