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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竞争性招标公告
来源:办公室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27 16: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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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3号)精神和《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小额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经研究,我委决定对《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立法调研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一、招标单位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立法调研项目,项目概况见附件。

    三、招标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四、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约束性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且上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3.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业务范围、专门人员和专业技术条件。

    (二)辅助性要求

    近三年有承接类似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的优先考虑。

    五、招标事项告知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日,到宁波市卫生健康委716室领取。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3日9:00。

    (三)投标文件递送: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专人递交至开标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2022年6月3日10:00

    10:00—11:00 :《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立法调研项目

    (五)开标地点: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六)评标方法:我委议标小组将从资质、价格、商务、标书、讲解等方面进行评判打分,得分最高者为该项目推荐中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七)中标通知:招标结果于开标结束次日通知。未获得中标通知及未获得进一步签约磋商谈判通知者,视为落标;我委不负责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和落标单位均不需向对方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八)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同我委签订合同;此招标方案文件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同样受法律保护。

    招标单位: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9379

    附件: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招标概况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基层卫生服务项目采购目录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

    预算价

    完成时限

    《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立法调研项目

    系统梳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依据,深入了解和分析我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发展现状、问题和短板、今后规范有序发展的举措,并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充分调研和论证制定《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形成调研报告和条例初稿,为推进条例的制定出台提供依据。

     

    1.搜集现行法律法规依据、国内其他城市制定的类似法规,分析梳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制度;

    2.研究确定调研方案,拟定调研提纲;

    3.全面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运营情况,了解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等情况;

    4.配合政府部门召开各层面座谈会,视情赴外省市调研;

    5.做好调研报告、条例草案初稿的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工作,形成送审稿。

    15万元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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