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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孕产妇心理健康水平有提升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15 10: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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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对孕产妇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创新开展孕产妇心理健康全员普筛和关爱项目,2021年全市孕产妇心理筛查覆盖率达92.8%,完成广泛性焦虑量表(GAD-7)201713人次、患者健康问卷抑郁症状群量表(PHQ-9)188872人次、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PDS)63645人次,孕产妇可疑焦虑抑郁发生率分别为14.95%、23.04%、8.44%,较2019年分别下降4.26%、5.22%、2.78%。

    一是建立全方位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我市于2018年试点并开发孕产妇心理健康问题“宁波问卷”;2019年入选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国家试点,推出针对孕产妇的心理关爱项目——“快乐孕妇”孕产妇抑郁防治项目;2021年宁波市康宁医院作为试点,在镇海区、北仑区、象山县等单位试点实施孕产妇抑郁防治项目,编制5000份孕产妇抑郁防治知识宣传折页,开展22场心理保健讲座,定期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临床心理业务能力培训、团体心理辅导等;2022年,出台《宁波市孕产妇抑郁防治实施方案》。

    二是深化全周期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采用数字化手段为孕产妇提供宣教、筛查、咨询等优质便民的心理保健服务,逐步扩大心理保健服务覆盖面,不断丰富服务内容,2021年孕产妇心理问题互联网诊疗1435人,单日最大接诊204人。同时,依托妇幼健康一体化平台,实现孕产妇心理健康状态全周期信息化管理。

    三是打造全领域心理健康服务架构。各区(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均开设妇女心理门诊,为孕产期妇女提供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问题的筛查、干预与转诊。市康宁医院接受全市心理问题孕产妇的转会诊,开通绿色转诊通道,实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质控中心作用,将孕产妇心理健康纳入质控督导范围,并设立市、县两级质控员并定展期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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