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根据《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小额物资(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经研究,我委决定对第三届中东欧博览会医疗防疫相关的保障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一、招标单位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第三届中东欧博览会医疗防疫相关保障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二个子包,分别为中东欧博览会医疗防疫保障物资采购子包和中东欧博览会相关场馆、酒店等场所消毒杀虫服务子包。二个子包分别独立进行评审和签订合同。
三、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约束性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且上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3.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业务范围、专门人员和专业技术条件。
(二)辅助性要求
近三年有承接类似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的优先考虑。
五、招标事项告知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ningbo.gov.cn/。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24:00。
(三)投标文件递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请各供应商分别提交报名表(附件1)和相关投标文件(附件2或3),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七份密封,逾期不再受理。若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二个子包的竞标,请按子包分别装订成册和密封。医疗防疫保障物资采购子包的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样品。投递地址: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711室。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密封的投标文件于开标日现场开启。
(五)评标方法:我委议标小组将从资质、价格、商务、标书、讲解等方面进行评判打分,得分最高者为该项目推荐中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七)中标通知:招标结果于开标结束当场通知。未获得中标通知及未获得进一步签约蹉商谈判通知者,视为落标;我委不负责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和落标单位均不需向对方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八)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之日起,三天内同我委签订合同;此招标方案文件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同样受法律保护。
招标单位: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9364
附件:1.2023年第三届中东欧博览会医疗防疫相关的保障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报名表.docx
2.2023年第三届中东欧博览会医疗防疫保障物资采购子包投标文件.docx
3.2023年第三届中东欧博览会相关场馆、酒店等场所消毒杀虫服务投标文件.docx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