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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委以完成人所在单位拟参与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公示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9-19 15:5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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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甬政发〔2021〕24号)和《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甬科资〔2021〕46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委以完成人工作单位拟参与提名的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自2023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就异议内容和依据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3884,

    地址:海曙区西北街22号。

    附件:公示信息表(新冠病毒变异株流行病学特征与疫情防控策略优化).pdf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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