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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11月份工作安排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1-14 15: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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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1.牵头做好“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工作。继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报送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牵头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办理“两会”闭会期间建议提案。

    2.做好2024年度日常监测指标进度数据系统上报及“四题”闭环模块的维护上报工作;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线索问题核查整改工作;配合市督考办、市人社局做好保障2024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有关工作;做好继续做好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3.联合公安开展医院安保工作十项措施落实情况指导;推进全市安防系统平台建设和第四季度“平安一督键”工作;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电气燃气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组织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三届微型消防站技能竞赛工作;组织做好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与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医疗机构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抓好系统综治平安维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反恐)和电信反诈工作、平安 “三率”宣传等各项工作。

    4.持续做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5.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积案防止反弹和新积案产生工作。

    6.全面做好委机关固定资产盘算工作;持续推进医院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工作;做好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入市售电工作;持续巩固宁波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成效;持续做好城市公共厕所服务提升工作;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做好2024年11月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月报工作;做好委机关各项租赁项目工作。

    7.做好进馆档案开放审核会审工作,做好2024年度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做好档案工作年检。

    8.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整理工作。

    9.做好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系统材料导入和资料录入工作。

    10.完成2023年度涉密文件的整理归档和销毁工作。

    11.开展浙政钉工作群排查整治工作,保障基础体系质量和应用体系运行。

    二、组织人事处

    1.组团赴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开展医学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

    2.做好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临床创新团队申报工作。

    3.做好省级人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申报工作。

    4.组织做好高端团队年度绩效考评准备工作,持续推进专项审计整改工作。

    5.开展2024年卫技高级职称非自主评审单位评审相关工作。

    6.拟制甬江人才工程(医疗卫生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

    7.配合做好甬江人才工程(引进类)评审相关工作。

    8.配合做好省“三支队伍”建设专题报道媒体采风宣传活动。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牵头做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卫生健康领域整体实施及“病有良医”专项工程推进工作。

    2.牵头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

    3.牵头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工作。

    4.草拟《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方案》(暂定名)。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指标监测分析。

    5.做好公平竞争审查部署会督查迎检工作,完善委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6.做好行政复议、诉讼诉前调解和有关开庭审理工作。

    7.做好委机关合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办件、信息公开等法制审核,办理延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期限申请等。

    8.完成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的受理、行政审批和出证工作,指导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

    1.做好2025年度卫生健康部门预算(二上)编制相关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委机关有关处室,提前下达2025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经费。

    2.做好2024年市级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

    3.推进在建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市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项目及东部院区改扩建项目、市二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市中医院一期改造项目进度。推动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竣工交付后续工作。

    4.推进直属单位有关资产盘活、处置、出租等相关工作。

    5.做好中央提前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的分配、文件拟定。

    6.做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年报表格优化以及年报布置工作。

    五、规划与数字化发展处

    1.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做好我市2024年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集中采购工作。

    2.推进健康宁波生态建设。深化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升级优化宁波数字健康人“甬晓医”,设计开发展示大屏。

    3.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广“线上线下一体化”功能,优化“复检开单”体验,完善“治疗预约”业务流程,继续推广“人工智能”客服服务。

    4.持续推进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前期思路研究工作。根据市发改委“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做好宁波市“十五五”时期深化健康宁波建设总体思路、目标路径及其重大举措研究工作。

    5.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医疗健康数据要素训练基地建设,与北大公卫学院、药学院等名校名院合作推进数据空间建设。继续推动“优享照护”“健康管理”“智能影像”等数字化场景建设。

    6.加强健康医疗数据治理工作。落实信息系统日常巡查制度,加强统计数据、财务数据和实时数据的核对工作,做好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健康医疗数据、网络安全等数据质量通报。

    7.推进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持续优化系统各项功能,完成安评、软评测评工作,并做好新老平台切换工作方案编制工作。

    8.推进卫生业务网升级及机房搬迁。完成老机房平复和健康大脑新机房资产核查工作。

    9.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健康大脑+智慧医疗”项目中急救一件事、中医智慧应用、献血一件事、健康智管、健康智享、健康智治等系统和“宁波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公共卫生管理平台项目”的验收工作。做好数据分级分类子项目收尾及初验工作。

    10.推进数据上传和共享工作。继续做好公权力大数据监测相关的药品耗材使用数据上传工作,持续提升健康高铁数据质量。围绕连续医疗服务工作,做好省级双向转诊平台对接和浙医互认提质扩面工作,推进区县级病理检查结果共享归集。

    11.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做好统计月报上报管理,持续开展统计直报质量整改。推进市“十五五”数字健康发展规划文献调研。

    12.加强网络安全,组织做好全市卫健系统网络安全检查现场抽查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

    1.全面落实2024-2025年流感季宁波防控工作,持续做好流感、登革热、新冠、新布尼亚等秋冬季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和应急处置;开展11月份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开展传染病风险警示信息通报及重点疫情分析专报。

    2.完成2024年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及项目总结;启动适龄女生二价HPV疫苗第二针次接种的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脊灰和麻疹疫苗的接种率调查和查漏补种工作。

    3.完成我市建设“无结核城市”的实施方案制订,完成“无结核城市”建设课题调研。

    4.开展浙江省区域公共卫生实验室申报工作,按照《浙江省市县级疾控中心规范化等级标准(试行)》的标准开展预评估工作。

    5.对全市疾控机构(含实验室)、区(县、市)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专题分析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落实对策;完成全市基层疾控队伍建设调研课题。

    6.持续推进全市5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智能前置软件部署推进工作,开展免疫规划智慧服务系统与我市9家产科医院、7家犬伤门诊HIS系统对接工作。

    7.进一步推动相关区(县、市)医防融合等省级试点项目的实施工作。

    8.启动“12.1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月活动,做好第五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阶段评估。

    9.完成2024年度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和学生近视监测,组织开展参加国家营养指导员考试。

    10.开展举办精神卫生同伴支持项目总结;对全市美沙酮门诊及服药点开展业务指导。

    七、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1.召开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推进会,督促加快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2.推进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推进连续医疗服务,开展典型案例大赛。

    3.迎接省卫生健康委对镇海区人民医院进行三级乙等医院实地评审。

    4.组织开展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202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二试工作。

    5.公布2024年度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6.开展2024年度全市医疗安全专题培训工作。

    7.下发2024年度医疗机构重点病种合理诊疗专项点评结果。

    8.完成2024年第三季度已结案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及医疗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9.协助开展市康复医学会换届工作。

    10.总结2024年度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对口合作工作。

    11.完成市人事考试院组织的相关考试医疗保障任务。

    八、中医药管理局 

    1.继续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工作,督促试点项目资金执行。

    2.继续做好宁波市基层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地方名中医评审准备工作。

    3.做好省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市级审核、申报工作。

    4.做好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市级遴选、审核、申报工作。

    5.继续推进宁波市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组织实施“线上”培训项目。

    6.推进儿童青少年肥胖中医药干预试点项目工作。

    7.做好2020年浙江省国医名师传承工作室及浙江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会准备及相关材料上报工作。

    8.继续做好“中医处方一件事”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全市公立中医医院接入“中药服务在线”平台。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

    1.继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专项治理及两慢病配药更省心相关工作。

    2.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诊科室星级化建设工作指导。

    3.赴部分区县开展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专场培训。

    4.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宁波市统筹加强农村医疗力量保障行动方案》工作,会同市委编办视情组织召开推进会、市级部门协调会和文件落实情况现地调研指导等。

    5.继续指导各地开展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无村卫生室空白点填补建设工作,完成市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并组织市级专家赴各地开展核验指导。

    6.组织参加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竞赛的宁波市代表队选手集训并做好参加省级竞赛相关准备工作。

    7.做好2024年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培育单位省级指导检查工作。

    8.继续推进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省统建、数字家医等系统建设工作。

    9.继续指导各地开展2024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10.做好宁波市基层卫生协会年会筹备工作。

    11.赴丽水市开展基层卫生山海协作相关工作。

    十、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处

    1.启动年度各类学科验收工作。

    2.组织开展市重点实验室申报等工作。

    3.组织开展23-24年全市医学伦理工作检查工作。

    4.启动市科技局科技项目到期清理验收工作。

    5.完成全市医学教育人才需求国家报表工作。

    6.完成本年度万医进修人员结业工作及部署明年的招录工作。

    7.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理论考核补考工作。

    8.筹备开展2024年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竞赛。

    9.印发《宁波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十一、综合监督处

    1.持续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评选。

    2.组织国家项目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应急工作方案结题会以及《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合规工作指引》项目论证会。

    3.继续推进年度行政执法质效监测和工作指导。

    4.完成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浙江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合规平台数据贯通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现场指导。

    5.完成全市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数据总结与分析;持续开展小微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专项治理;完成宁波市环境综合监测风险评估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现场质控检测及风险评估报告和全市职业健康素养工作总结及分析。

    6.组织参加“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省级技能竞赛决赛。

    7.召开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条线业务培训和工作推进会;召开传染病防治相关行政处罚案例研讨会。

    8.完成2024年校园卫生健康行动总结。

    9.组织全市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

    十二、妇幼健康处

    1.牵头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推进2024年度重点工作。

    2.准备启动《宁波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批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县申报后续工作。

    4.组织开展特殊儿童“医育融合”干预模式试点工作。

    5.配合市总工会做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申报审核、验收等工作。

    6.开展孕产妇多学科协作诊疗和产科亚专科建设单位遴选。

    7.推进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数据采集工作。

    8.举办宁波市先心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工作会议。

    9.举办宁波市出生缺陷疑难病例评审会议。

    10.举办2024年宁波市孕产妇心理服务市级骨干培训班。

    11.组织举办孕产妇心理健康沙龙、女性生殖健康进高校科普讲座等。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1.举办2024年宁波市基层人口家庭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

    2.召开宁波市人口均衡发展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

    3.开展全市生育政策宣传材料的征集工作。

    4.修改完善《关于调整完善市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报告》。

    5.完成2024年10月份出生人口监测报表,上报我市10月户籍出生人口变动报告。

    6.继续做好生育支持政策措施、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政策解答和信访维稳工作。

    7.做好国家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平台上跨市、跨区对象的迁移工作,加强平台信息监管。

    8.开展2025年人口家庭工作思路调研。

    9.推动完成年度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

    10.配合开展群众生育意愿、家庭发展状况等方面的社会调查。

    十四、宣传处

    1.举办市医疗卫生单位宣传阵地创新现场会。

    2.开展市卫生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调研。

    3.协办全省卫生健康宣传处长座谈会。

    4.协办全省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培训班。

    5.完成委机关文化走廊建设。

    6.开展健康宁波微信服务号和订阅号合并可行性调研。

    7.开展LED屏整改工作督查。

    十五、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促进与评价处)

    1.有序推进全国防控重大慢病创新融合和健康城市建

    设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创新模式试点任务,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2.全面落实2024年健康浙江考核相关工作,重点做好

    部门联络对接和市对区(县、市)工作指导,确保重点风险指标任务落实落细。

    3.加强与市督考办对接,确保健康浙江重点指标列入市综合考核中,推动相关工作高效落实。

    4.做好2024年健康宁波行动优秀案例及市级健康影响评价案例的评选和汇编工作。 

    5.复盘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补全短板弱项。 继续开展秋季除四害活动,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媒介生物疾病发生和流行。

    6.巩固无烟环境建设成果,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7.做好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医院典型案例的指导与收集工作。

    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1.做好《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

    3.根据综合考核规定,研究提出党建工作考核指标。

    4.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5.跟进2023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核满意度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相关工作。

    6.组织委党委11月份理论中心组学习。

    7.完善宁波市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调研。

    8.做好市第五届机关文化艺术节闭幕式节目筹备相关工作。

    9.牵头起草市委党的建设重大改革项目集成方案。

    10.指导委机关及相关直属单位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党员发展等相关工作。

    11.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12.做好有关信访举报处置工作。

    十七、计生协

    1.承办全省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现场会。

    2.举办全市乡级以上计生协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3.举办大学生青春健康知识竞赛系列活动。

    4.组织赴嘉兴、湖州学习参观活动。

    5.指导各地开展“生殖健康宣传月”活动,推进生殖健康知识进高校、进企业等巡讲活动。

    6.指导宁波青年网络开展生殖健康主题宣传活动。

    7.推进青春健康师资培优项目活动,做好省级青春健康沟通之道主持人认证人选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8.启动2024年度各类计生协项目评估、总结和报送工作。

    9.调研谋划2025年计生协工作思路。

    10.做好全省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研讨会交流发言准备工作。

    11.继续展播新型婚育文化优秀文艺宣传作品。

    12.指导结对地区做好“一地一品”总结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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