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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02 15: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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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及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卫生健康委及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电话:89189365 

    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zip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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