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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报批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鉴定检验产品不合格,要求重新报批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1、 生产企业应查找不合格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
2、 聘请三位以上行业内(非本单位)的专家(副高以上职称)对不合格原因进行论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确认;
3、 企业整改后生产的产品自行送至检验机构检测;
4、 产品检测合格后向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1)整改报告附相关证据,(2)论证报告(有三位以上行业专家的亲笔签字),(3)相关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资质证书,(4)产品检测报告(合格);
5、 经现场审查、核实(现场检查笔录等),如情况属实,生产企业方可重新申请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审核。(以前的申报资料留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存档,不返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