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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业务)
1.召开全市疾病控制与监督执法各条线2024年度工作会议;
制定并印发相关监测工作方案。
2.加强节后及全国两会期间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
3.召开2024年宁波市无结核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举办3.24世界防治结核病宣传日系列活动;完成宁波市预防医学会首届最美防痨人评选活动。
4.做好民生项目HPV疫苗和流感疫苗采购需求征集和委托招标。
5.起草第五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召开多部门联防联控暨示范区创建启动会议。
6.开展第一季度水质监测;启动核污染监测工作,完成海产品本底值调查采样。
7.开展健康促进金牌学校技术指导和镇海区、鄞州区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处方试点工作。
8.启动全市大疫情国产化数字证书的替换工作。
9.迎接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变更+扩项)评审。
10.召开中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后备学科年度会议,启动新一轮后备学科建设(2024-2026年)。
11.召开第二批科技项目开题报告会,开展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
12.完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监督业务)
1.形成2023年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报告。
2.拟定部门联合双随机年度检查计划。
3.配合做好吴春娴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相关工作。
4.派员参加省疾控局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依法执业检查。
5.筹划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及在线考试。
6. 完成《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培训教材》初稿修订,计划召开项目专家论证会。
7. 拟定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和爱国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8.筹备国家试点项目(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应急工作方案研究)启动会。
9. 召开职业健康合规企业指引(初稿)评审会。
10.拟定“无证行医场所两员两复查制度”初稿,建立全市无证行医场所数据库,实施动态复查销号闭环管理。
11. 督促全市各类学校完成春季开学自查工作。